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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十岁,可我的身体状况非常不好,营养不良、体重不达60斤、爱生病、挑食……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后来,我想到了老爸,于是,把老爸告上了“家庭法院”,一场“家庭官司”就开始了。
法官:老妈
原告:我
被告:老爸
法官:“我宣布,正式开庭!”
原因一:吸食“二手烟”
原告控诉:“被告有一个爱吸烟的‘爱好’,如果每天不吸烟,时时闷得慌。由于他经常在我面前吸烟,让我吸食‘二手烟’,要知道,儿童吸食‘二手烟’,会引起厌食、智力下降。这样害我厌食挑食,我就营养不良。我要求要他给我一定的‘精神损失费’!”
被告申诉:“我作为一个男人,吸烟也是正常的,有些时候难免吸烟,也是能原谅的嘛,何必小题大做呀!哼,你光记着这些,怎么不好好检讨自己?”
我们双方争得面红耳赤,但还要老妈这个法官来审判。
法官:“经调查,被告多次在原告面前吸烟,屡教不改。审判结果――被告要让原告不厌食,最少每隔两天吸一次烟,也决不能在家吸!”
原因二:遗传
原告控诉:“被告有许多臭毛病,如灰指甲、冻疮等等都遗传了给我,让我爱生病,而且到现在,这些毛病都在,他一点儿也没改,这都算后天性遗传了!”
被告申诉:“什么什么?遗传都算呀?你也太狠了吧!遗传很正常,你竟然这样冤枉我,你光把我的毛病说出来,怎么不说优点呢?”
双方争论后,法官宣判结果:“判被告好好改掉毛病,给原告树立一个好榜样,原告也要尽量改。”
审判结束后,不知道我的身体状况以后会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