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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迷上了英国女作家J。K罗琳写的《哈利波特》一书后,我便爱屋及乌的喜欢上了书里所描写的一切事物,燃烧着的壁炉,印有烫金大字的厚厚的书籍,以及书写的工具羽毛笔,想象着细细的笔尖在纸上书写时的惬意。
朋友们都知道我的这一特性,有时候在学校门口的文具店买了一只很“骨感”的笔都会拿出来给我看看,京戏之余忍不住也去买一只,拿在手上晃啊晃的舒服极了。
晚自习的时候又照常拿出那只笔在纸上演算着,好友周小小盯着我的笔看了一会儿说:“恩!你的笔细倒是蛮细,有点像,但是就是一根羽毛都没有。”我也赞同地点点头,正听着课时,小小突然一把抢过了我手中的笔,同时又把她的笔塞进我的手里,说换着用吧!我奇怪地瞪着她,不明白她葫芦里买的什么药。偶尔会发现她手里撕着小纸片儿,一条一条的像面条儿似的,发现我在看她又急忙用手遮住叫我不要看。一会儿后,她突然把一团白花花的东西扔到我的桌子上,我吓了一跳,盯着这东西看,这才发现原来就是我的那只笔,上面用胶布沾上了许多白花花的纸条。小小就突然伏在桌子上笑起来,满脸歉意地说:“sorry啦!手艺不佳,本来是想做一只羽毛笔给你的,没有羽毛就用纸条代替算了,哈哈!下次一定做一只更好看的给你。”后来她真的又做了一只给我,是一只笔芯上插上了一根羽毛。
我久久地盯着那只手艺不佳的羽毛笔,忽然觉得朋友原来就是这样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