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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朋友是在阳台上认识的。那天我在阳台上晒红枣,它来阳台上偷吃红枣,不幸被我撞见。就在它看到我后逃窜的时候,我便爱上了它。
它是只鸟儿。长得尖嘴猴腮,灰不溜秋,乍一看还真不像只好鸟。不过它还算不上梁上君子,人家专业的贼工作的时候,从来都是很安静的,它却只知道叽叽喳喳,毫不收敛。从它那上蹿下跳的调皮劲上看,很像我那精力过盛的儿子,所以我断定,这厮一定也是一小男生。
我每早拿出一点红枣摆上阳台,它也守信用,每天厚着脸皮准点飞来。吃饱喝足后,挥挥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我则躲在门后偷看,享受着我这人类爸爸的爱意。
我儿子看见这鸟后,忙着下套子要逮,只是他手笨,没有得逞,被我发现,当即收缴作案工具。
喂鸟是幸福的,喂那种食欲特好的鸟尤其幸福。我们家的人就没有一个这样热爱吃饭的。我“喂”起他们来,幸福度不及喂鸟的十分之一。几天后,待鸟儿吃得心安理得了,躲在门后的人便想出来认个亲戚。
那天,见日头很好,估计它的心情也不坏,我把头从门后慢慢浮出,献上早已准备好的笑容,希望它能像喜欢红枣一样喜欢这张脸。然而它不友好,在它看我的眼神中,充满着警惕和敌意。我怀疑它读不懂我们人类的笑容,这是令人沮丧的。可笑的是,在它高度戒备地注视着我的当口,还不忘以极快的速度朝枣肉猛叨上一口,然后马上又恢复盯人状。为了不影响它进餐,我只好重新退回门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