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教育学会安全教育实验区最新或2022(历届)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09-24编辑:佚名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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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实验区:

  现将《中国教育学会安全教育实验区最新或2022(历届)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中国教育学会安全教育实验区最新或2022(历届)年工作要点

中国教育学会关于印发《中国教育学会安全教育实验区最新或2022(历届)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附件:

  中国教育学会安全教育实验区最新或2022(历届)年工作要点

  最新或2022(历届)年安全教育实验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基础教育一司《最新或2022(历届)年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中加强安全教育的要求和精神,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教育整体水平和中小学生(幼儿)安全素养,进一步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和非正常死亡学生人数,更好地保障中小学生(幼儿)安全健康成长,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一、扩大实验区覆盖范围

  根据教育部和基础教育一司的要求,中国教育学会将总结实验区经验,不断完善实验共建设,加大推广力度,继续扩大实验区覆盖范围,提高全国安全教育信息化水平。

  二、开展“安全教育精品课程”征集活动

  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开展最新或2022(历届)年度中小学“安全教育精品课程”征集展示活动的通知》(教基一司函【最新或2022(历届)年】9号)的要求,各实验区要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最新或2022(历届)年度中小学“安全教育精品课程”征集展示活动,丰富和充实安全教育优秀教学资源,帮助全国广大中小学安全教师提高安全课的授课水平,全面提升中小学安全教育整体水平(细则另行通知)。

  三、继续推进“安全教育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根据中国教育学会《关于开展“安全教育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学会发【最新或2022(历届)年】70号),各实验区要通过各级创建工作,实现学校安全教育常态化和信息化;全面落学校全才教育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各级示范单位的引领作用,有效提升实验区整体工作水平。

  四、加强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

  各实验区要贯彻落实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教育部令第39号)有关安全教育的要求,将各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纳入安全教育实验区工作内容,提高幼儿园安全教育整体水平。

  五、强化应急疏散演练

  实验区各学校要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的要求,开展学校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应急疏散演练效果,提高师生安全避险能力,同时各学校通过安全教育平台应急疏散演练模块上报应急疏散演练情况,中国教育学会将在各实验区选择部分学校进行《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技术规程》的试点工作(另行通知)。

  六、推动落实家长(监护人)安全责任

  实验共各级教育部门要指导和督促中小学校通过学校安全教育信息化平台,将家长(监护人)纳入安全教育,加强家校互动,提高家长(监护人)对孩子的安全监管意识和能力,认真落实监护人职责,切实承担起学生脱离学校监管后的看护责任,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确保孩子离校后有人管。

中国教育学会关于印发《中国教育学会安全教育实验区最新或2022(历届)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国教育学会关于印发《中国教育学会安全教育实验区最新或2022(历届)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国教育学会关于印发《中国教育学会安全教育实验区最新或2022(历届)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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