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党员和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相关事项通知

时间:11-16编辑:佚名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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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下面推荐的这篇是关于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相关事项的通知范文,欢迎阅读。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提高党员素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进“五个倍增”工程建设、打造“魅力**,生态新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根据上级相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20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时间

  201*年6月

  二、评议等次

  评议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按党员百分制考核参考标准附后)四个等次。70分以上为合格,60—69 分为基本合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各党支部要本着严肃负责的态度,根据党员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职工群众参评的情况以及征求到的意见和党员的一贯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每个党员提出评议意见。

  三、评议形式

  党员民主评议结合党员百分制管理考核工作进行,党员百分制管理考核结果即为本年度党员民主评议结果。

  1、测评对象

  全镇各党组织中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具体分为三类:

  1、农村社区类;

  2、机关事业类;

  3、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类。

  其中,对于年老体弱等特殊情况的党员,经镇党委批准后,可不纳入党员百分制分类测评。

  2、测评时间

  1、农村社区类、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类党员的百分制测评,从上年的7月1日到次年的6月30日为一个测评周期,党小组长对每个党员的评分项目、加分项目、“一票否决”项目等进行日常计分,各党支部每半年汇总一次,并在党员大会上通报每位党员的得分情况;

  2、机关事业类党员的百分制测评,以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年度工作为一个测评周期,党小组长(党组织书记)对每个党员的评分项目、加分项目、“一票否决”项目等进行日常计分(其中,党员履行工作职责以年度测评结果为依据),每半年汇总一次,并在党员大会上通报每位党员的得分情况,每年年终汇总考评与干部职工年度测评结合进行。

  3、测评标准

  (1)评分项目

  规范组织生活。主要是指按时、按要求参加党支部、党小组学习、会议和活动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履行党员职责。主要是指支持地方、单位、企业工作或发展,教育家庭成员,履行岗位职责等。

  (2)测评项目。党员群众民主测评合格率100%计20分,合格率每低5个百分点扣1分,反向测评每出现1票,经甄别属实扣1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3)加分项目。主要是指发挥模范作用,如热心公益事业、参与扶贫帮困、组织文体活动、带头移风易俗、支持项目发展、调处矛盾纠纷、代办群众事项、个人团队获奖、科研项目攻关等。

  (4)“一票否决”项目。如有下列“一票否决”行为,即评为不合格党员:违纪违法,计划外生育;参加、支持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工作出现重大失误;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

  4、测评方式

  以党支部为单位,采取“三评两审一公开”方式进行。

  (1)“三评”。党员自评,党员每季度书面(口头)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个人自评得分情况。组织考评,党支部或党小组每半年对党员评分情况进行一次汇总考评。党员群众民主测评,党支部每年组织一次党员群众民主测评。

  (2)“两审”。测评情况须经党支部审查、测评结果由基层镇党委审定。

  (3)“一公开”。测评结果向全体党员、广大群众公开,同时应允许党员对涉及自己的得分情况和相关问题进行申辩。

  5、结果运用

  党员百分制测评结果即为党员年度民主评议结果,并作为党员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1)对测评为优秀的党员,各党支部要结合“七一表彰”等活动进行表彰奖励和宣传推介;

  (2)对测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党组织要进行谈心谈话,是预备党员的延期转正;

  (3)对测评为不合格的党员,党组织要进行警示和批评教育,并要求限期改正,期限为一年,是预备党员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4)对连续两年测评不合格的,应劝其退党或实行除名处理。

  同时,对测评为不合格和连续两年测评不合格的党员,要将党员有关情况和组织处理情况,及时报镇党委,并由镇党委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四、评议内容

  1.学习教育

  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召开党员大会,一是明确评议工作标准、程序和安排;二是采取支部书记讲党课等形式,集中学习“十八大”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内容;就争当“五好”党员,开展广泛讨论,引导党员进一步增强对党员标准的认识和体会。通过学习,使党员掌握思想武器,端正态度,明确评议标准,自觉参加评议。

  2.调查情况

  各支部通过召开座谈会、调查走访等多种形式切实抓好支部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缴纳党费情况、参加志愿者服务队情况进行综合,对重大问题做好调查核实工作。

  3.自我评价

  在认真学习和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每个党员对照年度承诺的内容,对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进行认真总结和剖析,肯定成绩,找出不足,重点检查存在的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同时,认真填写好《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未转出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所在党组织应提前通知他们按时返回参加评议,如有正当理由不能返回的,应向所在党组织说明情况,寄回个人自我评价材料和由供职单位提供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

  4.开放评议

  本次评议采取党内评议和党外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是党内评议,召开支部大会,党员进行自我小结和自我评价,在党员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党员互评和民主测评。二是党外测评,由支部邀请公道正派、敢于直言的群众代表进行座谈,并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

  5.组织鉴定

  支部根据调查评议、测评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个党员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给予划等,在全体党员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形成组织意见。每个党员都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对被评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由支部填写表格,报镇党委审批。

  五、“七一”表彰

  1、表彰项目

  “五好党支部”(4个)、优秀党务工作者(8名)、优秀共产党员(要求各党支部于6月22日前将评选结果报镇党委,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3、评选办法

  (一)“五好”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

  “五好”党支部由镇党委根据党支部半年来的工作运行情况,并结合上半年党务工作开展情况,提交镇党委会研究,确定先进党支部4个,班子不团结造成较大影响的,计划生育、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出现严重失误的,取消班子评先资格;优秀党务工作者由镇党委根据日常工作及班子运行情况,综合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考察确定6名。原则上在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党小组长内选择。

  (二)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共产党员由各党支部根据党员百分制考核测评结果确定,其中镇党委表彰优秀党员的比例在各支部党员总数的6%—8%之间,各党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表彰部分优秀党员,但最高不超过党员数的15%,并报镇党委审批。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程序。民主评议党员和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是党内管理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各支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精心布置,严格按程序、按步骤进行。支部书记必须亲自抓,并且组织专门班子,做到按时、按要求步步到位。

  2、公平公正,务求实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一定要坚持“按章办事、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敢于动真,一视同仁,严格标准、程序和政策,确保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3、建章立制,全面整改。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要归类进行全面分析和认真研究,要努力查找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和措施,进一步落实党组织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以达到民主评议的真正目的,全面推进党的建设。

  各党支部在6月22日前做好评议工作,并将民主评议党员总结材料、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综合表、民主评议优秀党员审批表、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审批表、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报镇组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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