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关于调整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通知范文

时间:09-27编辑:佚名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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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太阳教育网网为大家整理的各市区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的通知,供大家阅读。

  篇一:

市本级各参保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最新或2022(历届)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浙人社发[最新或2022(历届)年]49号)精神,最新或2022(历届)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含劳务派遣)为51719元。据此,最新或2022(历届)年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范围调整如下:

  一、企业职工五险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586元,上限为12930元;

  二、机关事业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统一为4310元;机关事业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586元,上限为12930元。

  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从最新或2022(历届)年7月开始执行,请各单位按照职工的实际收入认真做好缴费基数调整申报工作,可直接通过社保网报系统自行调整申报(支持导入导出批量调整),也可先到社保窗口以U盘获取导出报盘填报后再返还社保窗口导入申报,申报截止期为最新或2022(历届)年7月20日,逾期不申报单位将默认按原缴费基数申报,原缴费基数小于今年下限基数的将自动调整为今年下限基数。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最新或2022(历届)年度缴费基数另定。

  台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台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最新或2022(历届)年6月

  篇二: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税局、社保分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最新或2022(历届)年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182元,同时结合《关于印发调整我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阳人社发【最新或2022(历届)年】209号)、《关于印发<阳江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阳人社发【最新或2022(历届)年】148号)文件精神,我市最新或2022(历届)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要相应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最新或2022(历届)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在省未对最新或2022(历届)年社保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调整前,最新或2022(历届)年度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继续按原标准执行。缴费比例保持23%不变,其中单位15%,个人8%;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按20%缴费,其中12%纳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由3776元调整为4182元,缴费比例不变,为6.5%,其中单位5%,个人1.5%。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182元的60%,即2509元;缴费比例根据省统一部署已于最新或2022(历届)年3月1日起调整为1%,其中单位为0.8%,个人为0.2%。

  工伤保险以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缴费基数不得低于4182元;工伤保险缴费率为:1类行业缴费比例为0.2%,2-5类行业缴费比例为0.3%,6-8类行业缴费比例为0.7%。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建设项目工程合同总造价,缴费比例为1.5‰。

  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原则上为用人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用人单位上月(或本月)职工取得的平均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182元乘本单位职工人数之积为基数计算;缴费比例保持0.7%不变。

  二、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比例从最新或2022(历届)年7月1日起执行,至最新或2022(历届)年6月30日止。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 江 市 财 政 局

  阳江市地方税务局

  最新或2022(历届)年6月27日

  篇三:

各参保单位、参保个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社会保险支持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新人社发[最新或2022(历届)年]44号)、《关于最新或2022(历届)年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新人社发[最新或2022(历届)年]57号)和《关于明确最新或2022(历届)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部分险种缴费费率的通知》(乌人社办[最新或2022(历届)年] 112号)的要求,现就最新或2022(历届)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一)最新或2022(历届)年全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3004元,月平均工资4417元。按此确定最新或2022(历届)年度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650元,上限为13251元。

  (二)最新或2022(历届)年度参保单位职工的缴费基数,由所在单位根据职工本人最新或2022(历届)年度(1—12月份)的工资性收入申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三)最新或2022(历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自治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的参保单位职工,按下限2650元确定缴费基数;高于自治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的参保单位职工,按上限13251元确定缴费基数。

  (四)最新或2022(历届)年自治区地方国有农牧企业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21202元,月平均工资1767元。按此确定最新或2022(历届)年度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060元,上限5301元。

  (五)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按上年度自治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4417元作为缴费基数;对从事灵活就业且收入较低的人员,可按上年度自治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或50%,即2650元或2209元申报缴费基数。

  (六)最新或2022(历届)年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4451元。在职人员最新或2022(历届)年度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合计244.81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222.55元,大额医疗补助金月缴费金额22.26元;退休人员最新或2022(历届)年度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合计200.30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178.04元,大额医疗补助金月缴费金额22.26元。

  (七)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1.成年居民个人每年缴费180元;享受城市低保人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男年满60周岁或女年满55周岁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老年人每人每年个人缴费90元,其中低保人员个人缴费由民政给予补助。2.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每人每年个人缴费60元;低保家庭中的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含特教学生)和学龄前儿童每人每年个人缴费30元,其中低保家庭中的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个人缴费由民政给予补助。3.大中专院校学生每人每年个人缴费60元;持有《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低保家庭学生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每人每年个人缴费30元。

  二、新年度缴费基数启用后,在最新或2022(历届)年度(最新或2022(历届)年1月至最新或2022(历届)年12月)内不作变动。因申报错误或其他原因涉及基数调整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基数差额补退。对最新或2022(历届)年职工平均工资尚未公布前,暂按上年度核定缴费基数缴费的参保单位和个人,应按新年度缴费基数及标准补退差额。

  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最新或2022(历届)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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