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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委巡视组要求——
陇南等22个市县 公布查处整改情况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记者梁峡林 实习生刘苗苗 张子俊)最新或2022(历届)年,省委巡视组对陇南市等市县进行了分批巡视,并提出了整改要求。2月26日,甘肃廉政网公布了陇南市、景泰县等22个市县按照巡视组要求积极进行整改的情况。 ●陇南市:党政纪处分腐败人员154人 最新或2022(历届)年,查处腐败问题11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4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456件次,查处问题线索749件,党政纪处分409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8起,处理10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9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9次,通报典型问题46个。受理的67件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件,已办结66件。 ●康乐县:党政纪处分42人 对作风纪律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23个乡镇单位进行了曝光,实施诫勉谈话133人,立案查处腐败问题21件27人,对5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典型问题在全县进行了通报,审查33件,处分42人,其中,科级党员干部7人,一般干部14人,村干部21人。 ●甘谷县:党政纪处分46人 受理各类信访举报249件,初核165件、立案59件,查结59件。查处通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2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6人、组织处理2人。省委第二巡视组交办的45件信访案件,立案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查处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6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人、诫勉谈话2人。 ●张家川县:党政纪处分55人 受理各类群众来信来访135件(次),初核案件线索119件(次),查处违纪违规案件41件,审结41件;涉案人员5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5人。对乡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克扣、截留、冒领退耕还林、危房改造、农村低保、扶贫项目等惠农资金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立案查处1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8人。 ●武都区:党政纪处分69人 受理来信来访33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9人,开展提醒谈话4人、诫勉谈话12人、函询14人。巡视组移交的87件信访件中了结5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对“吃空饷”问题查处的20人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通报。 ●会宁县:清理38名吃空饷者 共受理问题线索202件,立案审查6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4人,查处村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38件。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38人。开展监督检查6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6起,通报2次,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诫勉谈话2人。 ●景泰县:党纪政纪处分70人 受理信访举报224件,立查案件64件,已结案5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0人(含上年遗留2人),追缴违纪资金51.22万元。对违章建设工程依法查处,立案6起,结案6起,罚没违法收入57.95万元。围绕教育乱收费、卫生系统采购药品“吃回扣”开展专项督查,通报单位8个,通报批评4人。围绕扶贫资金、土地征收流转、惠农资金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共查处问题15个,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 ●瓜州县:严查37名领导干部操办红白事 重点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对37名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申报情况深入宾馆、饭店进行明察暗访,对1起为女儿大操大办婚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 ●武山县:党政纪处分27人 受理各类信访举报件123件,立案31件,结案24件,党政纪处分27人。整治“四风”顽疾,共开展明察暗访23次,察访单位302个,督促整改问题20个。受理网民留言1028件1104条,办理答复944件1014条。 ●敦煌市:5人因乱作为问题被究责 通报批评乡镇6个,实行“一案双查”,立案审查违纪违法案件2案9人。截至目前,省委第三巡视组移交的18个问题线索,已办结13件,立案审查2件,组织处理2人。对征用土地侵吞国有资金、私搭乱建问题失察失管等乱作为问题问责追究5人。 ●肃北县:对400多名领导进行廉政测试 对全县260多处矿点、221个探矿权和55个采矿权进行了全面彻底排查,依法取缔查处三个洼、东山湾2处无证非法开采矿点。对全县400多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培训和测试,对87名拟提拔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
●永靖县:对不作为的22名干部免职调整
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案件36件,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52人。省委巡视组移交的20件信访问题,现全部办结,给予党政纪处分5件7人,问责处理9件32人。查处各类质量安全隐患7处,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推诿扯皮、慵懒散拖等突出问题,诫勉谈话53人,书面检查51人,免职15人,辞退4人。对教辅资料征订中存在问题的2个学校、7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对作风慵懒散漫、不作为、不善为的22名干部进行了免职调整。
●秦安县:开除党籍11人
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10件18人,给予党纪处分17人,政纪处分1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件,处理10人;下发各类违纪问题通报6起。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40件,审理审结2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6人(受党纪政纪双重处分3人),其中,党内警告17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留党察看3人,开除党籍11人,行政记过1人,行政撤职2人,开除公职2人。至目前,对违纪违法的24名村干部,全部进行了退出调整。
●阿克塞县:10个单位被通报
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工作纪律的10个单位在全县通报曝光,对4名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对随意脱离岗位、不如实向组织报告相关个人事项和违反有关纪律的7个单位和12名干部及时进行提醒纠正。对一名长期酗酒、旷工缺岗,违反纪律的干部给予行政撤职处分。查处酒驾4起,醉驾8起。对5名干部群众认可度较低的干部暂缓晋升职级待遇。
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案件36件,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52人。省委巡视组移交的20件信访问题,现全部办结,给予党政纪处分5件7人,问责处理9件32人。查处各类质量安全隐患7处,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推诿扯皮、慵懒散拖等突出问题,诫勉谈话53人,书面检查51人,免职15人,辞退4人。对教辅资料征订中存在问题的2个学校、7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对作风慵懒散漫、不作为、不善为的22名干部进行了免职调整。
●和政县:点名曝光13个单位
对28名违纪违规人员给予了党政纪处分。共接群众来信来访、电话和网络举报10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8人。特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26件问题线索,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查处村干部违法违纪案件3起,收缴违纪资金2.52万元。发现15起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了通报曝光,给予组织处理1人,党政纪处分20人,诫勉谈话15人(次),点名曝光13个单位21人(次)。
●广河县:追缴违纪资金11万
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6起,处分7人,其中党纪处分3人,组织处理4人。受理各类信访举报37件,给予党纪政纪双重处分1人,党纪处分18人,政纪处分2人,组织处理7人;涉及乡科级干部7人,一般干部职工6人,村干部13人,追缴违纪资金11万元。调查核实巡视组移交的12件问题线索,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组织处理15人,问责相关领导8人,并对1起违纪问题在全县范围进行了通报。
●积石山县:受理信访件立案查结33件
查处涉及惠民政策案件1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诫勉谈话5人,通报批评3人。对11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追踪问责,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对7名相关领导进行了责任追究。责成相关单位整改问题9个,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7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6起,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4人,实名通报曝光3起。去年共受理信访件108件(次),立案查结3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5人,诫勉谈话73人。
●庆城县:查出变相“吃空饷”问题5人
受理信访举报21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6人,收缴违纪资金21.6万元,实名通报违反纪律作风要求的单位85个、干部职工43人(次);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5件,全部公开通报曝光。查出变相“吃空饷”问题5人,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群众信访件42件全部办理完毕,给予党纪处分4人,诫勉谈话1人。
●正宁县:村干部腐败党政纪处分33人
立案查处村组干部腐败问题22起,给予党政纪处分33人,通报曝光8起。对县法院、发改、财政、民政、水务、林业、工信等单位发现的严重违纪问题,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通报批评2人。对自查发现和巡视反馈的统计、教育、卫生等部门违规发放津贴问题给予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5人、提醒谈话1人。
●环县:处理党员干部83人
受理信访举报275件(重复100件),处理党员干部83人,收缴违纪资金27.4万元。对乡镇、部门发生的7起违纪违规问题,实行“一案三查”,对12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5次对21起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在环县门户网和省市廉政网进行通报曝光,涉及党员干部59人。
●华池县:对多起案件通报曝光
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383个银行账户进行了清查,对存在的问题责令各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对9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1起虚列财政资金的典型案件在网站进行了通报曝光,对4个乡镇6个县直部门工作纪律方面的问题在县电视台进行了通报曝光。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在网站通报曝光,对4个乡镇6个县直部门工作纪律方面的问题在县电视台进行了通报曝光。
●镇原县:挽回经济损失68.76万元
受理信访举报34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2人,挽回经济损失68.76万元。对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公开曝光。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函询6人、约谈25人、诫勉谈话15人。查处了一批顶风违纪的人和事,共开展专项督查2次,诫勉谈话35人,在职诫勉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