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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我在学校里和哥们李睿涵在楼梯间聊天,突然,他叫住我,说刚才捡到了一张卡,我把卡套拆开,一看,它不是我们班同学的。
我想了一会儿后,对李睿涵说:“这张卡不是我们班同学的,我们把卡上的钱用了吧!”李睿涵也毫不犹豫地说:“好!”
我们来到超市里,我拿了一包零食,我心里有点紧张,想起我们从小经常唱一首歌:“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这首歌唱了我们孩子拾金不昧的精神。又想到因为钱是我们捡的,可能会被查到,有可能还会退学。(有思想斗争过程好。)
李睿涵在文具区看上了一本书,价格16元钱,他正想买,我急忙放下零食,说:“李睿涵! 这不是我们的钱,我们不能用,我们还是交给大队部吧!说不定老师还会表扬我俩了呢!”
我们写了一封信,之后,偷偷地挂在了大队部的门口,信里写到:
尊敬的周老师:
您好!
我们是五(3)班的学生,我们在楼梯间捡到了一张卡,
希望您尽快找到失主,以免失主着急,谢谢!
李承淏、李睿涵 2011年10月12日
最后我们还总结了一句话,那就是: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落自己的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