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经营摊点买菜被通报是最滑稽的连坐

时间:11-16编辑:佚名 事态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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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有网友在微博上发布了名为“关于公职人员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通报”的图片,图片显示两名来自三明宁化红旗小学和城东小学的老师,因在占道经营摊点买菜被通报。网友的爆料在网上引起了热议,宁化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向记者证实了通报的真实性。(10月25日东南网)

有些连坐本就滑稽,但买菜被通报却是最滑稽的连坐。

占道经营屡禁不绝,这板子该打向谁?想来想去,再连坐也到不了买菜者身上吧。即使买菜的人为公职人员,似乎也没有哪条法规规定公职人员不得在占道经营摊点买菜。

对了,人家宁化县直机关工委可是结合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制订出台了名曰《严格遵守城市管理“三带头八不准”行为规范》,并且郑重其事地要求该县全体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做到“四个坚决”。问题是,这样的规定依据是什么,有“准生证”否?如果是上不了台面的“土规定”,甚至内容本身违反规定,那么对不起,公职人员是不是可以不予理会呢?

比较戏谑的是,当三个月前江安县那道“禁止公职人员坐黑车”的禁令甫一出台,旋即引起网友的热议。彼时有网友如此调侃:水果摊占道经营,禁止公职人员吃水果不?三个月过后,宁化县以“禁止公职人员在占道经营摊点买菜”与江安县的那道禁令遥相呼应,直接将之前那些调侃“禁止公职人员坐黑车”的网友带到“恭喜你答对了”的抢答现场。

事实上,对公职人员的管理也好、约束也罢,一切都要相关党纪法规框架内办事,而并非想起一出是一出,那种因为“整治需要”的左一个右一个禁令,说白了就是权力的泛滥和任性,实在难逃“拍脑袋决策”之嫌。在治理黑车、占道经营等工作中,动员公职人员参与支持这本身没错,也有必要,但凡事野蛮粗暴不得,在“禁止”无据的情况下,只能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只想凭借不靠谱的“一纸禁令”还有冰冷的“一纸通报”,注定只会适得其反。

“作为一名群众无法确定摊点是否为占道经营”“不处理违规摆摊的,处理买菜的,城管呢?还偷拍,有隐私权吗?”……透过这些吐槽声,有关方面是不是应该读懂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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