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聊城市生育保险报销比例流程详情

时间:09-23编辑:佚名 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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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流程及所需材料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生育前在济南连续交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的在职女职工(生育二胎者还必须符合领二胎证后怀孕的条件)

  所需材料:

  1、女职工本人济南建设银行活期存折复印件,其上要注明联系电话、18位身份证号

  2、产前检查的医疗费收据原件和住院收费票据原件(若在外省医院生育仅需住院收费票据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者需注明18位身份证号码)

  4、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5、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医院病案室提供的加盖医院公章的住院病案首页及医嘱单原件

  7、有生育并发症者,需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汇总(告知是否进行生育并发症的鉴定和报销)

  8、告知是顺产还是剖腹产

  备注:

  1、未婚先孕者先需要开具规定格式证明到生育证核发的计划生育部门盖章;二胎必须是在批证之后怀孕。

  2、生育证是外省签发的需要签发地派出所开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复印件和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只有在济南市定点医院生育才可进行生育并发症的鉴定,其他医院不报销鉴定费用但其他项目照常报销。

扩展阅读

  60天的待遇保障掉空里了

  “我想了解一下二胎产假和保险报销问题。”在济南一家企业上班的张女士是一名二胎妈妈,不久前刚刚生下了二胎宝宝。张女士告诉记者,自从全面二孩放开以来,国家和省里相继出台了一些鼓励政策,由于关系到切身利益,对此她一直十分关注。“今年年初,山东省修改了产假规定,二胎妈妈也能享受158天假期,可是我听说生育津贴还是按照98天发放,这是咋回事呢?”

  “我们也遇到了这方面的问题,也想知道怎么解决?”济南一家企业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刘先生表示,企业里有多名女职工生育二胎,按照规定,公司要给员工放158天产假,而人社部门给的生育津贴为98天,两者之间差了60天。“剩余60天的待遇保障‘掉空里了’,员工找企业,企业也没有办法。”刘先生表示。

  据了解,根据最新或2022(历届)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此后,山东省做出相关部署,按照国家规定,在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方面将女职工正常生育产假天数调整为98天。

  今年1月22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布施行了《关于修改的决定》,其中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这意味着,生育二胎也能享受158天产假。

  生育津贴仍按98天发放

  二胎产假已经调整为158天,生育津贴发放是否也相应做出调整?4月26日,记者以参保人的身份拨打了1233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热线。工作人员在回答记者提出的关于二胎产假和保险政策的问题时表示,按照省里新的文件规定,生育二胎可以享受98天加60天产假,生育津贴是98天。

  “增加的产假待遇找单位支付。”该工作人员解释,“山东省里有关文件里规定的是,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工资、福利待遇找单位要就可以,文件里并没有提到生育津贴要增加。”记者问,如果单位不认可怎么办?工作人员的答复是:“单位不认可,就到劳动监察去投诉。”

  对于人社咨询热线的工作人员表示“增加的产假待遇找单位支付”的说法,一些企业不以为然。“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生育保险,既然已经负担了生育保险,那么生育津贴理应由社保负担。”济南一家企业的工作人员赵先生表示。

  采访中,相关人社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二胎产假政策涉及两个部门,一个是计生部门,一个是人社部门。产假天数是计生部门规定的,但是钱(生育津贴)由人社部门来发。“正常延长的产假可以休,但是没有工资。”上述人士表示。

  专家:找企业支付生育津贴不合理

  “既然人大已经出台了关于产假的政策,增加了的这部分待遇就应该兑现。”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山东建筑大学教授邓相超认为,“如果增加了休假天数,又什么待遇不给,那不等于没有意义吗?”

  邓相超进一步解释说,山东省人大制定出台的规定条例具有法律效力,人社厅作为省政府职能部门,负有落实的责任,如果认为不合理,也可以向人大提出申诉,但是如果找不出理由来,就应该执行。邓相超表示,关于产假天数增加待遇怎么办的问题,需要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如果说无法落实是因为没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可以申请人大出台相应的补充规定,而如果说不好落实,或者存在哪些困难,也应该向人大作出相应报告。”

  “找企业支付生育津贴显然是不合理的。”邓相超认为,目前我国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一再给企业减负,再给企业增加负担显然是不合理的。“职工生孩子不是给企业生的,企业管生产,不是管养孩子的,政府应负担这部分责任。”

  青岛新增产假生育津贴照发

  4月11日,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卫生计生部门共同研究印发《关于生育政策调整实施期间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享受生育津贴。

  按照山东省人大有关解释,青岛明确,符合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原条例和新条例生育子女,女方最新或2022(历届)年3月30日尚处于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的,可以顺延享受新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增加产假和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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