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银行不配合法院执行被罚款10万元

时间:09-24编辑:佚名 生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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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3日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因拒不履行协助划拨被执行人存款义务,中国农业银行唐河县新春支行被法院罚款10万元,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提供的相关消息内容,快来阅读看看吧。

  银行被罚10万元

  南阳一银行拒绝法院划拨 被罚10万

  “要下班了,明天再来办吧!”

  去银行排队排了好半天,最后却等来这么一句话,是不是很心塞?

  “这事我做不了主,得跟领导汇报,你等着吧!”

  明明职责内就可以干,却偏偏“谨小慎微”,需经“领导批示”,三等两等,可能就没下文了。

  遇到上述情况,对于普通市民来说可能就是吐吐槽就过去了,办事难,事难办,人家单位或许也有“内部规定”不是?

  然而,个别单位工作人员习惯把“快下班了”作为挡箭牌,到法院这儿就不灵了。

  记者今日从河南高院执行局了解到,9月9日,南阳市方城县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协助划拨被执行人存款义务的农行唐河县新春支行(下称新春支行)做出了罚款10万元的决定。

  【事件】法院到银行划拨遭拒:“领导在开会”

  最新或2022(历届)年2月,方城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刑事诈骗案,案件的主角叫赵军,他与同伙以神汉看病消灾之名骗取他人钱财。方城县法院判处赵军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0元。判决生效后,赵军主动交罚金30000元,下余罚金因没找到赵军可供执行的财产,一直未得到执行。

  今年9月2日,方城县法院通过网络查询系统查明,被执行人赵军在新春支行开设的账户内有存款77000元,遂作出执行裁定,裁定将赵军账户中的现金50650(含执行费650元)元予以划拨。

  9月8日下午,方城县法院执行干警姬重起、冯森等人持工作证件和协助执行相关手续来到新春支行营业大厅内,要求当班的工作人员齐兴娜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齐兴娜称主管领导正在开会,不能办理相关业务,要求执行干警次日再来。

  眼看着下班时间马上到了,执行人员再次向该行工作人员说明来意,出示工作证件和相关法律文书,请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主管领导协助办理业务。但该工作人员表示领导正在开会,不便接听电话。

  “她跟干警说完直接转身离开工作岗位,对正在讲理释法的干警不再理睬。”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这样就使得执行干警无法对该款进行扣划。

  【罚款】“任性”一回被罚10万

  鉴于新春支行拒不协助履行法律义务,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方城法院遂于次日做出决定,以拒不协助法院执行为由对新春支行处以10万元罚款,并于同日向该行送达了罚款决定书。

  新春支行接到罚款决定书后,银行做出了责令责任人齐兴娜停职接受处理的决定,并要求新春支行立即进行整改,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对如何协助司法机关扣划存款进行培训。目前,新春支行积极协助方城县法院划拨了赵军账户中的存款,并缴纳罚款三万元。方城法院将继续督促该行尽快缴纳下余罚款。

  【提醒】内部规定不能对抗法律规定

  省法院执行局局长周明杰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百一十四条明确规定,接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裁定及其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必须办理。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或者有其他拒绝协助执行行为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可以对有关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对有关人员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内部规定不能对抗法律规定。”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很多时候看着法院办案人员似乎是很“强势”,但实际上很多案子背后都有紧急的情况,法院工作人员多跑一趟不算啥,但一旦账户的款被转移,国家的损失将无法挽回。此外,还有许多执行案款是为了普通百姓追讨的,他们可能是几个干了一年活儿却拿不到工资的农民工,可能是被车撞了却拿不到赔偿的残疾人。“窗口服务人员打个哪怕是小小的官腔,也可能导致钱款再也追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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