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xiu.com-爱上秀-教育信息门户网】
(6)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7)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8)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9)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网站(http://www.gzfp.gov. cn/)上公布。
2. 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由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具体实施。按以下原则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笔试有效成绩人数,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资格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在接到资格复审递补通知24小时内拒不反馈是否参加资格复审或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一般应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确认。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表》2份;
(2)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同时在学信网下载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具有工作经历的无职人员需提供离职证明;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白底照片4张(照片背面写上名字,并装入信封)。
(6)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结果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网站(http://www.gzfp.gov.cn/)上公布。
3. 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面试的要求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与能力,总分100分,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4. 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按60%计算、面试成绩按40%计算),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成绩、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网站(http://www.gzfp.gov.cn/)上公布。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1.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2.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1.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人事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最新或2022(历届)年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公示招聘结果
1.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网站(http://www.gzfp.gov.cn/)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2.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1.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拟聘用人员须按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省纪委派驻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纪检组、中共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咨询电话:0851-86839156(省扶贫办人事处)
监督电话:0851-86839756(省纪委驻办纪检组)
0851-86839656(省扶贫办机关纪委)
六、未定事宜,由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