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全国两会提案关于国家英烈名誉保护法

时间:11-15编辑:佚名 两会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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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在信中表示,呼吁全国人大尽快制定《国家英烈名誉保护法》,并在现行相关法律中增设相应条款,将为民族解放做出杰出贡献的英雄先烈列为国家法律保护对象,依法有效维护其名誉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玷污、侮辱、诽谤,使属于国家和人民的英雄先烈得到国家法律和国家公共权力的保护,永远成为我们民族精神的旗帜。

  信中提到,近年来,中华民族和中国革命英雄先烈被打着“学术研究和言论自由”幌子、大搞历史虚无主义的势力肆意抹黑、侮辱、诽谤和亵渎。对于这种历史虚无主义猖獗、公然违反宪法、损害国家和民族利益、违犯违反社会公德的行径,广大人民群众无比愤慨。

  因此信中提出,在这场“看不见硝烟的斗争”中,必须建立健全法律的长城,当务之急就是制定《国家英烈名誉保护法》。

  此次与葛长生、宋福保共同致信的还有“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代理人、北京赵晓鲁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小鲁。

  在此前的一次座谈会发言中,赵小鲁曾将此前“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比作是当前意识形态斗争领域的“辽沈战役”。

  他表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经历两次长征,第一次是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第二次是中国社会全方位转型的长征。在第二次长征中,处处是看不见硝烟的战斗,对于历史虚无主义的战斗就是其中之一。

  赵小鲁说:“近些年,确有一股阴暗势力用历史考据的名义,以软刀子向我们的民族革命英雄开刀。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经济发展是基础,精神复兴是灵魂。如果只有经济发展,没有民族精神,则伟大复兴将成为一句空话。一个没有英雄、没有信仰、没有道德、没有精神的民族,绝不可能自立于世界优秀民族之林。”

  据了解,狼牙山红色文化发展研究会会长、原红一团七连“狼牙山五壮士”所在连连长刘福山之子刘宏泉,“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代理人、狼牙山五壮士红色文化发展研究会副会长王立华,原晋察冀敌后抗日根据地第一军分区司令员杨成武之子、解放军少将杨东胜,原八路军第三纵队兼冀中军区司令员吕正操之子吕彤宇,原晋察冀敌后抗日根据地第二军分区政委赵尔陆之女赵珈珈等人也一同在信中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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