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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案及提案办理基本情况
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参加单位积极运用提案履行职能,共以提案形式提出意见建议1042件,经审查立案846件,并案处理后为735件,其中集体提案139件,委员个人提案596件。
提案分别送交116家承办单位办理,现已全部办复。所提建议被采纳的296件,占40.3%;部分采纳或列入计划采纳的422件,占57.4%;对因条件所限未能采纳或留作参考的17件提案,承办单位均认真作了说明。总体来看,这些提案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主题鲜明、内容丰富、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经过办理,产生了明显成效,为推进我省深化改革、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生改善、法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委员们就推进行政体制、农村建设用地、国有企业、科研体制等改革,提出一系列建议,为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政策措施提供了参考。如,关于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提案得到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在我省制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和产业准入目录工作中,充分吸收了相关建议。关于农村建设用地制度改革的提案,为建立农村土地集约利用和耕地保护、建设用地流转法律保障等提供了参考。关于深化省属企业改革的提案,提到的加快国资与产业联动调整、优化治理结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等多条建议,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中被采纳。关于深化科研体制改革的提案,助推了承办单位统筹协调科研资源,建立更加公开透明的科研项目遴选机制。
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进转型升级方面,委员们围绕发挥院士专家作用、打造浙江制造品牌、培养中小科技企业、整合建立企业投资综合服务平台等工作,提出了不少真知灼见。如,关于“汇聚院士专家力量”专题类提案,为制订“院士智力集聚工程”有关政策文件提供了参考。关于打造先进制造标准体系的提案,助推了承办单位严格产品认证准入、加快人才培养、实施品牌培育工程。关于培养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提案,承办单位在营造政策环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强化公共技术服务等方面吸纳了若干意见建议。关于整合建立企业投资综合服务平台等提案,推动了承办单位采取优化税收和金融服务、加强人才培养、建立企业投资综合服务平台等措施,促进我省企业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发展。关于“单考单招”基层农技人员的提案,承办单位积极采纳,推动了我省基层农技岗位集中招聘工作。关于推进北斗卫星产业发展的提案,政府部门在出台的《进一步推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吸纳了相关意见建议。
在加强社会管理改善民生方面,委员们聚焦医疗、教育、食品药品安全、住房、社会治安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不少意见建议得到了党政部门的重视和采纳。如,关于扩大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病种范围和药品目录的提案,助推了《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和四个政府文件的出台,加大了救助力度,扩大了救助覆盖面。关于“促进名优教师交流”专题类提案,承办单位在交流范围、人事编制、经费补贴、教育培训等方面吸纳了意见建议。关于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相关权益的提案,省政府相关部门在制订全省农村确权赋权改革和规范乡规民约等四个文件中给予了充分吸纳。关于制订出台《防暑降温实施细则》的提案,经多方协商,促成了我省企业员工防暑降温补助标准的提高。关于打击防范通讯网络诈骗的提案,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召开专题协调会,联合各大银行、通讯运营单位、科技专业企业协同作战,形成了联防共治的强大合力。
在推进“五水共治”建设“两美”浙江方面,委员们针对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和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等方面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助推省委、省政府决策深入贯彻实施。如,关于“五水共治”专题类提案,首次采取省市县三级政协提案工作联动的办法,汇总相关提案1400余件,供承办单位决策参考,促进各地一批难点问题的解决。关于加强“农村污染整治”专题类提案,委员们提出的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处理、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等意见建议得到承办单位的积极采纳,有力促进了相关工作深入开展。关于建设美丽乡村的提案,为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提供了重要参考。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立法的提案,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在研究出台政策法规时充分吸纳了意见建议。关于大气污染防控方面的提案,承办单位认真听取委员意见,建立健全了联防联控和预警应急等机制。
省委、省政府对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省委书记夏宝龙亲自阅批民主党派和工商联重要提案,对提案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长李强多次强调要进一步健全政府提案办理工作机制,并亲自领办重点提案;省委常委和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领办重点提案形成常态化。各承办单位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办理形式,注重办理协商,使委员履职成果得到较好落实。在这里,我代表省政协常委会,向省委、省政府以及各承办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提案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进一步加强对提案工作的组织领导
省政协主席会议将提案工作列入重要议程。最新或2022(历届)年,已先后5次听取和研究提案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重要问题,对提案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主席办公会议坚持每月一次听取提案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重点提案督办、提案工作制度和提高服务质量等及时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和措施。
主席、分管联系副主席就提案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明确要求,强调提案工作要更加开放包容和探索创新,积极推进广泛多层的提案办理协商,着力激发委员参与提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省政协领导将专题督办的提案纳入重点提案,加大了督办力度。最新或2022(历届)年共有20个方面34件重点提案,是历年来数量最多的一年。省政协3位副主席亲自带队参加提案工作民主评议,进一步推动了重点提案和面上提案的办理。
(二)严格执行立案标准把好提案质量关
加强会前提案质量的把关和服务。依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界别组作为组织委员开展日常活动的平台,做好会前提案的准备交流和调研指导工作,为委员通过提案方式履职提供帮助。严格按照《政协浙江省委员会提案征集办法》,将提案征集引导工作前移,召开由党派团体、专委会、界别组和承办单位参加的提案征集座谈会,进行广泛深入的沟通协商。
严格实行不立案提案“三审”制。按照《政协浙江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和《政协浙江省委员会提案审查立案细则》的规定,对不立案的提案,均经大会提案组初审、提案委分组复审和提案委主任会议审定的程序,使提案立案审查更加细致、严谨、规范。
加大提案撤并转的力度。对一些内容相近的提案作并案处理,共并案111件。对有些内容比较单薄空泛的提案,作撤案处理;对196件不宜作为提案提出的,以意见建议形式转送有关部门参阅。
(三)积极推进广泛多层的提案办理协商新格局
增加重点提案协商密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领导阅批党派重要提案制度,助推省委省政府领导领办、省政协领导督办重点提案实现常态化、制度化。最新或2022(历届)年共召开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22场,比上年增长80%以上。
扩大提案办理协商面。推动提案承办单位集中办理并案提案,提高办理面商率。继续探索和优化提案打包督办,完善提案专题协商,减轻承办单位工作量,提高协商实效。
丰富完善网络协商方式。在办理“打击防范通讯网络诈骗”重点提案中,首次拍摄宣传片和微电影,运用微博和微信等新媒体手段,搭建网络协商平台,吸引11万网民参与,加强了提案办理协商的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
加大专委会和界别组工作力度。明确其参与提案征集、督办和评优等职责,充分发挥专委会、界别组的组织功能和平台作用。探索以界别组为主体,参与提案办理调研和协商,促进了提案办理协商与界别协商的有机结合。共有11个专委会和15个界别组参与提案办理协商。
引导委员全程参与提案工作。在提案工作“提、立、办、督”各环节上,注重听取和吸收委员意见建议。在选择重点提案和优秀提案时,采取“海推”与“海选”等办法。向全体省政协委员开放本届提案系统库。
(四)进一步探索和创新提案工作机制
加强制度建设。对提案征集、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优秀提案评选表彰等三项重点工作进行了系统总结,制订和修订了《政协浙江省委员会提案征集办法》、《政协浙江省委员会重点提案产生办法和办理规定》、《政协浙江省委员会优秀提案评选表彰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各个环节操作程序提供制度保障。
认真总结经验。结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总结“加快民族乡镇政策扶持”和“加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两个提案办理的做法,印发承办单位参考。
表彰优秀提案。严格按照《政协浙江省委员会优秀提案评选表彰办法》规定,共评选出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优秀提案72件,鼓励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委员积极通过提案参政议政。
加大宣传力度。在中央驻浙新闻单位和省级重要新闻媒体相继刊发了一批新闻报道。注重加强省市县三级政协的经验交流与联动,通过在《联谊报》等新闻媒体开辟提案工作专版等方式,交流工作,拓宽思路,扩大提案工作社会影响。
一年来,提案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提案质量参差不齐,有的提案信息滞后、调研不够深入、操作性不强;二是提案办理协商规范性、实效性尚需进一步提升;三是为委员知情明政和调查研究提供服务尚有较大改进空间。这些都需要我们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认真进行研究,切实改进提高。
三、最新或2022(历届)年提案工作思路
最新或2022(历届)年,常委会将按照三次全会决定的政协工作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政协提案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形式作用,提升提案质量,拓展协商形式,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主要包括:
(一)坚持质量至上。把政协提案作为实践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载体,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反映界别呼声,努力提升提案整体质量。按照党政所需、群众所盼、自己所能的要求,注重征集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和深化改革、转型升级、法治建设、保障民生等方面提案。引导委员积极参与集体提案,提高集体提案比重,促进提案质量提升。增加平时提案数量,增强提案时效性。严格按照《政协浙江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审查立案,进一步规范完善提案的撤、并、转工作。加强对优秀提案的宣传,发挥好示范作用。
(二)深化协商办理。选好重点提案,充分发挥重点提案办理的示范作用,带动面上提案深入协商办理。加强民生类提案的办理协商,助推省委、省政府惠民生工作任务的落实。促进提案办理调查研究,增进共识,提高办理实效。推动承办单位开展专题类提案集中协商办理,提升面上提案办理整体水平。继续探索提案办理协商与对口协商、界别协商、专题协商有机结合,增强协商的有效性。继续做好提案办理网络直播,探索面上提案网络协商办理新形式。
(三)加大督办力度。坚持和完善省委、省政府领导领办,省政协领导督办重点提案制度,推动承办单位负责人领办重要提案,促进问题的解决。充分发挥政协整体作用,坚持和完善专委会督办重要提案制度,积极推进界别对口督办工作。改进和完善提案办理反馈机制,加强与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开展提案办理“回头看”,不断创新评议方式,运用网络形式进行“背对背”评议。进一步扩大委员参与提案督办面。
(四)抓好制度落实。继续认真学习贯彻《政协浙江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深入宣传和实施《政协浙江省委员会提案征集办法》、《政协浙江省委员会重点提案产生办法和办理规定》、《政协浙江省委员会优秀提案评选表彰办法》等,提升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促进承办单位按照中央和省委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开展提案立案标准调研,进一步提高立案质量。
各位委员,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提案工作大有可为。我们要在中共浙江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真情履职,推动新一年提案工作再上新台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