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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传统的“家”观念中,儿女是家长个人财产,家长有权力决定子女的终身,无论是买卖还是典押。因此,很多穷人会选择卖掉自己的孩子以维持生计。在历史上,特别是江户时期,人口买卖十分盛行。由于交不起年贡,一些日本家庭就拿子女当作抵押。
同中国传统的重男轻女思想类似,日本贩卖子女的主要对象也是女儿。很多女孩被卖掉后便会沦为娼妓,其家庭生计基本就依靠这些沦为妓女的女孩维持。但是,这些被卖掉的女孩,不仅不会被人看不起,甚至还会受到赞扬。有一个卖身奉养母亲和弟弟的女子,曾以“孝心奇特”为由受到日本官方的表彰。
据《日本女性史·近世》记载,普通的农村女孩,卖给妓院只能换到十三两钱。被卖掉的女孩并不会因此心生怨恨,因为,她们从小所接受的教育就是如此:为了家的利益,为了孝敬父母,牺牲自己的幸福是应该的。
战时日本,失业率颇高,且有“男性优先就业”的做法,大量男子参战,失去依靠的女性很多处于被饿死的边缘。为了生存,这些家庭的女儿常被卖为妓女。在被称为慰安妇招募中心的长崎,有许多家庭贫困的karayuki-san(在海外妓院工作的日本娼妓), 此前就已经被她们的父母卖作妓女并送往亚太各地。
日本政府对贫穷欠债的农村家庭做出允诺,只要把女孩的身体当作交换条件,去战场做慰安妇,就可以把欠债一笔勾销。但是,一旦到了战场,就不再有人在乎她们的死活。
天羽美智子是一名曾公开讲述自己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充当“慰安妇”经历的日本女性。1938年,17岁的天羽被嗜赌的父亲卖到横滨一家妓院抵债。后来,她又被转卖到台湾,充当日军“慰安妇”。
1984年,天羽美智子曾写信给一位开设避难所的牧师武津文夫(音译),信中提到:“部队到哪里,哪里就有‘慰安所’…………他们排长队…………我们感到死亡般的痛苦。好多次我都想杀了他们,我几乎要疯了…………如果你死了,尸体就被抛弃在丛林中。 我亲眼目睹了这些,这是女性的地狱。”
在国内召募妓女充当随军慰安妇,是战争初期日军的既定政策。那时候,妓女是早期慰安妇的主要来源之一。起初,日本军方直接或委派代理人,以金钱为诱饵招募慰安妇。应招者大多是妓女、陪酒女等,她们希望能借此挣大钱。
军队也会给应招的妓女每人一笔预支金。此外,伙食是由军队免费供给,也不需要什么其他费用。第一批随军慰安妇们,最迟几个月就能还清借支,变成自由之身。可是,她们当中的许多人,并不想停止这种营生。
在当时的日本,到处都是挥舞着太阳旗,飘荡着“胜利归来,勇敢战斗”的歌声,以及妇女欢送士兵出征的画面。军国主义政府的宣传和洗脑结果很成功,这种观念甚至深入到娼妓心中。 一些应募的慰安妇表示,像自己这样的身子,在赚钱的同时还能为士兵们做事、为国家尽力,何乐而不为呢?
但在早期,这种募集还属军事机密。所以,应招的女人往往是悄悄聚拢而来。根据当时规定,陆军可以运输士兵、军马、军犬、军鸽等,却并没有妇女这一项,因为这是“军规”,不能破坏。最后,这些女人被当成物资运输,既非武器、又非弹药,更不是粮秣的物资。这些日籍慰安妇起初主要为日本军官服务,后来由于部队需求,也增加了为士兵服务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