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民抵制禁狗令 文明养狗才该提倡

时间:12-27编辑:佚名 今日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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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涯网友“莲花绕座”说,“流言止于智者”,“不能奢求所有的网友都拥有火眼金睛,但希望网络上能够多一点理智和清醒,认清流言与真实”。

  养犬话题牵动市民神经 支持与反对声音激烈对立 

  记者采访中发现,支持和反对《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声音激烈对立,爱狗人士倾诉人与狗的真挚感情,而一部分市民则对日常所见的不文明养狗行为非常愤慨。

  “这狗从小一直养到现在,在心里都当成自己的孩子了。”在哈尔滨市香坊区司徒街上,蔡庆滨用手比划着当年狗的大小,两只金毛不时凑到记者身前蹭两下又回到主人旁边,“我今年60岁了身体不太好,在这两只金毛身上花了不少时间,朝夕相处有感情,送走后就再也不养狗了,心里真不是滋味。”在网络上,更有许多网友联名转发消息“求救”,呼吁声援“哈尔滨狗狗”。

  记者采访过程中,不少市民也围了上来诉说养狗的弊端。市民伊素云说:“路两边狗屎可多了,也没见谁拿纸清理的,把小区环境搞得特别脏。”一位环卫工人说,“草坪和人行道简直就是狗的厕所”。市民张郁忱说,他住二楼,三、四、七、八层楼的住户都养狗,狗在楼道里撒尿,味道很呛人,“在路上碰到大狗也不知道咬不咬人,只能躲着走”。

  韩峙告诉记者,目前哈尔滨饲养宠物犬数量在十万只以上,每年公安机关处理犬只伤人和引发的治安案件达500余起,并且呈逐年上升趋势,“犬患”问题日益突出,亟需出台《养犬管理条例》。

  立法“最后一公里”应慎重

  哈尔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黑龙江省法学研究所所长王元庆说,《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经过网站公开、报纸全文刊登、专家论证、问卷调查人大代表、热线来信搜集市民意见等多道程序,做到了民主立法、开门立法。

  然而,记者发现,《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并没有确定禁养“烈性犬、大型犬品种的目录”。对于这一引发网民最大争议的目录是如何出台的?《条例》规定:“由市公安机关会同相关部门确定。”

  哈尔滨市公安局负责犬类管理的人士介绍,他们经过与相关部门3次会商,并参照济南、长春、成都等多个省会城市的现行养犬管理规定,最终确定了49种犬以及肩高超过50厘米、体长超过70厘米的禁养标准。不少网民对此提出疑问,这49种犬如何确定,身高体长的界定依据,有无经过充分征求意见和讨论。

  记者察看了上述负责人提供的及网络上公开的多个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和“公安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的条款均出现在各地的规定中。这位负责人说,与各地相比,哈尔滨的禁养标准并无特殊之处。

  知名媒体人闾丘露薇在博客中对此事评论说,管理是必须的,问题是如何管。比如禁止养的烈性犬的品种,是否经过了充分咨询。其实对于狗的管理,和社会管理是一样的,立法是建立一种社会契约,自然需要有公开听证,或者设立咨询期,让民众有机会参与。而政府作为被委托的管理方,所有的做法不能违反立法原意。管理狗,说到底是管理人,狗本身没有任何过错,它们做错事,还是人的问题。

  有关人士建议:行政干预之外更需社区居民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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