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失手打死女儿,女子五楼坠下砸中男子

时间:09-30编辑:佚名 今日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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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悔过书(节选)
 
  我是一个亲手夺取13岁女儿宝贵生命的父亲,13岁正是她享受花季少女人生的时候,却被我这个无知的父亲所谓的爱给毁了。我想我的女儿,我的心在滴血,我悔,我恨。
 
  回首往事,只要是为了孩子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好好学习,能今后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我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去努力创造。
 
  对于我自己,省吃俭用。去年11月份,孩子生病,我正在上班,我赶到迈皋桥医院。那个时候送孩子回家,只穿了衬衣,骑电动车送孩子回去,受凉了。当时我是怕孩子穿得少,把我外套棉衣脱给孩子穿。结果我受凉,拖了大半个月也没好,后来严重到发烧。
 
  总之我只要求孩子千万别像我一样没文化,吃了没文化的苦就迟了。
 
  在我的人生经历中吃了不计其数的没有文化的苦,因为我早年不懂事犯事,导致我母亲一直到退休,也没有一个要好的同事朋友。我真正对不起的就是我的母亲,最亏欠的人就是我两个可怜的女儿。
 
  现在我没有了未来,也没有了希望,我也没有资格抱有任何的希望,恳求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绝不上诉。我只有抱着必死的心才能赎罪,我那罪恶的行为才能得到忏悔。
 
  这起案件,归根结底,反映的是家庭教育的方式问题。许多家长并非不爱孩子,只是他们对于爱的理解和表达有偏差,关心的是孩子的物质生活和知识学习,却忽视孩子精神世界的发育和建设,不能与孩子真诚对话、平等交流。
 
  ——在昨天的法庭上,检察官认为,如何远离暴力教育,如何了解孩子的内心世界,需要家长在教育方式上作出深刻反思。同时,也离不开坚实的制度支撑和社会支持。
 
  未成年人具有独立人格,并非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私有财产,其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可任意处分。
 
  ——审理此案的审判长周侃说,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出现过类似父母“棍棒教育”酿伤亡的惨剧,郑某的“棍棒教育”体现了对女儿生命健康权利的漠视。周侃还建议,父母要更新教育理念,学习科学的育儿知识,如果自己感觉无能为力,要寻求专业化的帮助。

男子酒后失手打死女儿,女子五楼坠下砸中男子

     3月28日晚上十点半左右,在南昌市绳金塔附近一小区居民楼,一名12岁男孩从5楼坠落,刚好砸在停在楼下的一辆小轿车上,所幸的是男孩没有生命危险。据男孩的父亲介绍,男孩可能是因梦游不小心从楼上坠落。
 
        据小区对面一家宾馆的工作人员介绍,当天晚上十点半左右,她听到一声巨响,当时以为马路上出了车祸。当自己出门查看下,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车顶上躺着一个人,并不停地喊“救命”。
 
        “小轿车的挡风玻璃都被砸碎了,上面有很多血迹。当时男孩的意识还比较清醒,于是大伙赶紧打120叫了救护车,把他送到医院抢救。据说男孩是从5楼掉下来的,真是命大,没有那辆车挡一下可能早没命了。”该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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