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查处22名县委书记,反腐动真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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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判后,范文明表示服判不上诉。
  案例5
  平顶山市新华区党委书记柳玉君受贿获刑10年
  ◎柳玉君,原平顶山市新华区党委书记。
  法院审理查明,柳玉君于2007年下半年至2009年春节前,利用其担任中共平顶山市新华区党委书记的职务之便,先后收受李某等5人贿赂款人民币24万元,并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严重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受贿罪的罪名成立。
  鉴于被告人柳玉君认罪态度好且主动退赃等情节,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10月25日,宝丰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柳玉君受贿案作出判决,以被告人柳玉君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 同日发布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冯志亮受贿案
  ◎冯志亮,原河南省第十届政协委员、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党委书记(正厅级)。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至2005年春节,冯志亮在先后担任郑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党委书记等职时,利用其担任郑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新校区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指挥长、评委的职务之便,在学院新校区工程招标过程中先后为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等5家公司牟取利益,收受董某等5人所送贿款共计43万元,非法据为己有。案发后,涉案赃款已全部退出。
  10月15日,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冯志亮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冯志亮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宣判后,冯志亮提出上诉。
  ■ 说法
  当前,县一级政权在我国机构设置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位置,权力过于集中是滋生县委书记腐败的根本原因。
  防治腐败,关键在于对权力进行监督。监督不力会使官员的权力无限制延伸,私欲无限度膨胀。县委书记虽然在名义上要受到各种形式的监督,但由于“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弱、下级监督太难”,没有对应对等的权力与之相抗衡,各种形式的监督几乎成了“聋子的耳朵”。只有当各种监督形成体系,并切实成为“制度”时,由“绝对权力”滋生的腐败才会越来越少,县委书记岗位也才会真正远离“腐败”。
  ■ 新闻背景
  河南4年22名县委书记被查处
  记者从河南省纪委获悉,2006年以来,河南省先后有22名担任过县委书记的领导干部被查处,县委书记成了官员腐败的 “重灾区”,也是今后加强防腐的重点。
  据介绍,河南省近年来不断加大从严治腐的力度,认真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仅2009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就立案14153件,结案14190件,党政纪处分15467人,其中市厅级干部27人,县处级干部390人。
  河南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透露,在2006年以来查处的22名县委书记案件中,9名是在县委书记任上被查处的,13名是从县委书记岗位上提拔或调整到其他工作岗位不到一年被查处的。
  新蔡县原县委书记戴文杰,利用其曾担任新蔡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人民币318万元。2009年11月,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封丘县原县委书记李荫奎,利用其曾担任封丘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780万元,贪污8.4万元,接受礼金553.7万元。目前,李荫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河南近年来查办的县委书记贪腐案中,窝案、串案、案中案增多。围绕南召县原县委书记刘建国一案,南召县先后有30多个科级干部身陷旋涡,且都是党政部门“一把手”。其中,有5个部门的“一把手”被免职,9人受到党政部门处分,20多人被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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