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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五年过去,基本上没有什么对试点更积极的评价,没有拿出全国推广的方案?”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秘书长齐传钧认为,“就是受制于我们目前的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这个制度承接不了很多改革。”
何为“统账结合制度”?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0年社会保障绿皮书》曾指出,在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中,社会统筹部分缺乏激励效应,“无票乘车”现象难以避免;个人账户部分的保值增值也困扰着制度的发展,不仅制度设计所预期的激励效应无法实现,而且过低的个人账户收益事实上产生了逆向激励。
机关单位未动 向下并轨致改革阻力重重
“现在试点,机关和事业单位应当同步改革,同步推进,否则的话改不动。”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表示,“改革利益得相对均衡,或者说不能在改革过程中又拉大了差距,否则阻力肯定会很大。”
据了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对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采用“向下并轨”的方式,拉大了事业单位人员和公务员之间的待遇差距,造成新的矛盾。“比如,一听说养老金改革,不少大学老师申请提前退休,制度倒逼人做出不合理的选择。”齐传钧说。
上海社科院城市与人口发展研究所研究员胡苏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我国目前实行的退休制度其实是“三轨制”: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实行由财政统一支付的退休养老金制度,其中,第一轨的机关退休人员的退休金高于第二轨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三轨”企业职工则实行由企业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享受的待遇低于上述两轨。当初的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主要方向是将第二轨向下和企业退休人员进行“并轨”,这样形成的新的第二轨和第一轨之间的距离反而变大,试点方案受到阻力较大也是必然的。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保研究中心副教授杨俊一直关注养老金待遇差距数据。他告诉人民网记者,有统计显示,2005年,企业、事业、机关的人均年离退休费分别是8803元、16425元和18410元,事业和机关的人均养老金分别是企业的1.8和2.1倍。
“这个差距维持了下来。”杨俊说,“整体来说,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两个人群的劳动关系不一样,他们所参与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不同的,而这两个制度的改革并不同步,企业职工其实是改革比较快比较全面的,但是机关事业单位改革的步伐相对慢一点。”
明确改革共同方向 分步取消双轨制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此前曾表示,养老金双轨制“并轨”的大方向是明确的。实际的推进,要考虑两方面情况:一方面,机关事业单位现行退休养老制度已实行60多年,从以往的经验看,对这类“老制度”进行彻底改革,必须是循序渐进的,才能实现制度的平稳过渡,减少社会震荡。另一方面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本身也需要继续改革完善。所以,所谓“并轨”并不是简单地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并入”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而是朝着一个共同的方向改革和推进,最终取消“双轨制”。
人民日报曾发表评论认为,这个“共同的方向”,应该是整个社会养老保障水平的提高,降低那些严重冲击社会底线的畸高保障,也提高那些有失公平的低水平保障。养老制度改革呼唤足够完备的顶层设计,改革过程必须做到协调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