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招远血案现场图,山东招远血案处理结果

时间:09-27编辑:佚名 今日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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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刑责认定不枉不纵
 
  昨日下午,招远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于行政在受访时介绍:“作为刑事案件的侦办,我认为难点在于捋清他们每个人在案件当中的具体责任,要分清对每个嫌疑人在案件中的主次、发挥的作用,认定上不枉不纵、公平公正”。他还说,由于此案涉及人数较多,相关的调查取证工作仍在进行当中。除了一人未成年外,对其他5名犯罪嫌疑人的责任认定和划分正在进一步确认和固定。
 
  目前,除了犯罪嫌疑人张立冬被羁押在招远看守所,另外4名犯罪嫌疑人均被羁押在烟台看守所。
 
  未成年嫌犯不负刑事责任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张立冬之子未满14周岁。刑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山东大学99级法学博士柴瑞娟表示,未成年人犯罪,由少年审判庭审理,共同犯罪中有未成年人的,由法院决定是否由少年审判庭审理。
 
  据报道,在民警到达后,张立冬仍在殴打受害人吴某。在民警进行制止的过程中,在吧台的三名女性嫌疑人及小男孩对民警进行了阻止。在民警押送张立冬时,小男孩再次阻止。
 
  另据附近一家宾馆的前台工作人员回忆,待受害人被120拉走后,民警将行凶者一一带上警车,其中还有一名10来岁的小男孩。她记得,小男孩扯着嗓子对警察大声喊,“是我干的,与他们无关”。
 
  本案中,这名嫌疑人是否在监护人指使下行凶,尚无法确认。柴瑞娟表示,成年人教唆未成年犯罪,同罪且加重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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