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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集团研究部高级经理刘渊表示,随着融资环境恶化,预计房地产行业内生存境况将发生分化,中小企业更加难过,兼并重组将持续上演。
Wind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1月至5月末,国内房地产行业收购兼并金额已经达到193亿元,超过2010年全年150亿元的总量。
小规模降价促销暗潮涌动
房企以价促量的现象尚未大面积出现,房价总体保持稳定,但小规模的降价促销活动正暗潮涌动。
据市场消息,4月30日中海地产在深圳降价促销,随后在南京、重庆、上海等地相继打出降价旗号。5月底武汉万科旗下的万科红郡打出“抱歉光谷,拉低你房屋均价1000元”。
降价潮正面临临界点。刘渊表示,房企手中或许还握有可支撑半年的现金,但降价潮却未必要等到半年之后。在市场浓厚的观望气氛中,率先降价能吸引买房者的光顾,也能借此筹措资金,趁土地价格处于低位囤积,为后期发展蓄势。
上海易居房地产的一份报告表示,在楼市持续低迷、融资环境恶化、企业资金状况不佳的形势下,如何将“储备”的土地、待售商品房等企业存货快速转化为销售收入已成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展的关键。建议开发商采取“销售为王”的市场策略取代“利益最大化”的市场策略,将资金回笼放在企业阶段性战略的首位,积极采取打折、促销等方式快速销售。
广发证券房地产行业分析师赵强预计,三季度房地产行业可能会有较大规模促销活动,降价幅度大约在10%。
万科降价被罚4000万 :
近期网络转载“万科2008年降价被南京市物价局罚款4千万”一文引起轩然大波。联系到当前楼市正处在一个微妙期,以及多年来楼市调控的“屡调屡涨”,不少网友发出质疑:政府怎么能对降价施以重罚?对此,昨日南京市物价局通过官方微博发表声明,表示从未对降价企业处罚,处罚的都是违规涨价的企业。
王石的这段言论出于何处呢?记者查询发现,这是来自于王石近日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的一段对话,文中提到2008年,南京市政府给万科开了4000万罚款单。“为什么?因为降价。这就是物价局开的。我们一般认为你物价局更应该管的是哄抬物价啊,但物价局说你降价是为了垄断。”这篇专访经各大网站转载后,被记住的就剩下这样一个结论:王石曾因降价在南京被处罚了4000万元。
其实,2008年万科在南京被处罚一事曾经闹得沸沸扬扬,许多老业主至今对当年的万科“价格门”事件记忆犹新。这一事件也被当时中青报、法制周报等多家媒体追踪报道,并经新华网、搜狐网等很多门户网站转载后广为传播。
从现在能在搜狐网上找到的一篇2008年时的报道看,当年南京市物价局批复的“万科光明城市三期”基准价格为7360元/平方米,加上5%的浮动率,不过7728元/平方米。然而,南京那时房市火爆,该项目10幢楼的前8幢销售一空,平均销售价格达到8450元/平方米,这意味着,最后2幢“楼王”只有按3964元/平方米销售,才能满足物价局的规定,这显然是万科无法接受的,也是前期已经出手的购房者不能接受的,于是业主将万科告到了南京市物价局。
这里要解释的是,当年南京的房价管理模式与2009年金融危机后的新模式还不一样。2007年5月,为控制房价过快上涨,南京市执行严格的“一房一价”政策,要求各楼盘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价格核定制度,在楼盘销售前,对各套商品房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在物价部门核定基准价后,开发商不得擅自更改,顶多可上下浮动5%。同时,对地产商利润率的上限控制为8%。由于万科光明城市三期前8栋楼销售价格的确超出了物价局核准的范围,南京市物价局后来给万科开出了天价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