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遭班主任性侵4年,玉林三少女遭性侵致死

时间:11-17编辑:佚名 今日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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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孩遭班主任性侵4年

女孩遭班主任性侵4年,玉林三少女遭性侵致死


 
  今年17岁的芳芳(化名)是个很爱笑的女孩,可自从13岁那年被班主任施某“欺负”了之后,笑容便再没有爬上她的脸庞。为了女儿的将来,爱面子的父母逼着她辍学,并且更换姓名来到南京城里打工。如果不是警方在一次检查户口时,对芳芳的身份起了疑心,也许班主任施某的禽兽行为将会一直被隐瞒下去。面对警察的仔细询问,这个饱受蹂躏的女孩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将埋藏在心里的悲惨遭遇向警方哭诉。
 
  芳芳老家就在永阳镇上,8岁那年就读于荷花小学,噩梦始于5年级那年。当时,班主任老师施某似乎对她特别“关心”,放学后经常将她单独留下来。一开始,单纯的芳芳以为老师是给自己单独辅导,直到有一次,施老师暧昧地用他的胡子不停地磨蹭她的脸,随后又将手伸进她的裤子,对她做出了见不得人的事,她才明白老师的用意。事发后,父母为了不让人知道女儿被老师奸污的丑事,将她带到了城里打工,才脱离了老师的魔掌。
 
  禽兽老教师原是村团支书
 
  昨天下午,记者驱车来到溧水县开发区小学进一步了解详情,不巧的是,该校的校长外出开会了。在一间办公室里,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师向记者透露了有关施老师的情况。
 
  据了解,今年57岁的施某原是荷花小学的语文教师,并负责处理教务的相关事宜。2002年7月份,施某办理了内退手续,同年,施某所在的荷花小学正式并入现在的开发区小学。当时的校领导也已经另做安排。据这名老师介绍,施某是中师学历,任教前曾是村里的团支书,当时也是个很有地位的人物。施某的妻子是个典型的农家妇女,由于长期操劳的原因,身体不是很好,不能满足丈夫旺盛的生理需求。也许正是因为这一点,导致了施某将黑手伸向了班上的女生。
 
  课堂上猥亵女生让男生低下头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被施某糟蹋过的女学生最小的不过8岁,最大的不超过15岁。施某经常以补课为名,将个别女生留在学校,进行猥亵或奸淫。他还经常把某个女生单独叫到隐蔽处,进行搂抱、亲吻、抚摸,或强行扒女生的衣服,发泄兽欲。有时,他还利用在学生家补课的时机,对学生进行奸淫。而在午休的时候,他也敢公然对女生动手动脚,把手插进女生的裤子里。每次在课堂上作案,他都会让班上的男生低下头,不准偷看。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受辱女生在长达6年的时间里,竟个个当了“沉默的羔羊”。她们之所以选择默默忍受,是因为施某对她们威逼利诱。由于年龄太小,孩子们慑于班主任老师的淫威,紧紧闭上了嘴巴。
 
  校园性侵害呼唤法律健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当地还发生过另一起类似的案件,目前这两名“色老师”都已被批捕。由此,不得不让人质疑学校在管理上的责任。
 
  南京大陆律师事务所的郝刚律师对此认为,这名禽兽老师利用自己的教师身份,先后对多名小学女生进行强奸和猥亵,其卑劣的行为是个人行为。施某以帮助学生补课为名,不过是他犯罪动机的一个借口,不能看作职务行为。如果学校组织过关于师德等教育方面的活动,则已经尽到了管理的职责。学校该不该负责,是以它有没有失职、有没有过错来认定的,不能为了警示而超越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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