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投毒案主犯被判死刑,洛阳性奴案主犯被判死刑

时间:11-14编辑:佚名 今日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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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旦投毒案主犯被判死刑

复旦投毒案主犯被判死刑,洛阳性奴案主犯被判死刑


 
  备受关注的复旦投毒案昨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很多人嘘唏不已,两家父母更是心碎。
 
  开庭前,黄洋父母来到法院。记者蜂拥而上。父亲黄国强匆忙间回答了记者几个问题。他一直强调:“不判死刑就上诉,杀人就要偿命!”
 
  随后,林森浩的父亲林尊耀和几名亲属也匆匆赶到。林父以伞遮面,一言未发,沉默地走进了法院。此前,他曾经表示,就算是判他儿子十几年也无法接受。
 
  一审宣判,林森浩被判死刑。
 
  两个白发苍苍的父亲,一个如愿以偿,一个心乱如麻。走出法庭的他们,却是一样泪如雨下。
 
  黄国强哭倒在黄洋同学的怀里,“杀人偿命!终于有了一个满意的结果,很是安慰!”林尊耀背对众人面向墙壁放声大哭——庭审时,法官刚宣读完判决书,他就跳起来大喊“我要上诉!”。
 
  法庭不接受被告辩解意见
 
  后果严重,罪行严重
 
  经查明,被告人林森浩和被害人黄洋均系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分属不同的医学专业。2010年8月起,林森浩与葛某等同学同住于复旦大学枫林校区西20宿舍楼421室。次年8月,黄洋调入421室。之后,林森浩因琐事对黄洋不满,逐渐怀恨在心,决意采用投毒的方法加害黄洋。
 
  最新或2022(历届)年3月31日下午,被告人林森浩以取物为名,通过同学吕某进入中山医院11号楼二楼影像医学实验室204室,趁室内无人,取出其于2011年参与动物实验时剩余的装有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的试剂瓶和注射器,并装入一只黄色医疗废弃物袋中随身带离。当日下午5时50分许,林森浩将前述物品带至421室宿舍,趁无人之机,将上述二甲基亚硝胺投入该室的饮水机内,尔后,将试剂瓶等物连同黄色医疗废弃物袋带出宿舍楼予以丢弃。
 
  4月1日上午,黄洋从421室饮水机中接取并喝下已被林森浩投入二甲基亚硝胺的饮用水。之后,黄洋发生呕吐,于当日中午至中山医院就诊。次日下午,黄洋再次至中山医院就诊,被发现肝功能受损严重,遂留院观察。4月3日下午,黄洋因病情严重被转至外科重症监护室治疗。在黄洋就医期间,林森浩还故意隐瞒黄洋的病因。4月11日,林森浩在两次接受公安人员询问时均未供述投毒事实,直至次日凌晨经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传唤到案后,才如实供述了上述投毒事实。被害人黄洋经抢救无效于4月16日死亡。经鉴定,被害人黄洋符合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致急性肝坏死引起急性肝功能衰竭,继发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的症状。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森浩为泄愤采用投放毒物的方法故意杀人,致被害人黄洋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林森浩关于其系出于作弄黄洋的动机,没有杀害黄洋故意的辩解及辩护人关于林森浩属间接故意杀人的辩护意见,与查明的事实不符,均不予采纳。被告人林森浩因琐事而采用投毒方法故意杀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林森浩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罪行,尚不足以从轻处罚。辩护人建议对林森浩从轻处罚的意见,亦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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