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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法规、加工贸易监管、综合统计工作,联系广东保税区域协会驻深圳办事处,联系深圳机场海关、深圳机场海关缉私分局、福田保税区海关、笋岗海关、梅林海关、现场业务一处、驻经济特区办事处。
深圳海关副关长情妇:
深圳海关缉私局前副局长李某东,在任时与一会所上班的高某玉交往一年,被对方多次索财。罗湖区人民法院近日一审宣判:高某玉敲诈勒索罪名成立,共敲诈李某东33.3万元,被处有期徒刑五年。
南都记者获悉,高某玉自曝,除了李某东外,其还与多名公职人员有染。而深圳海关昨日表示,决定重新启动对李某某的调查。
曾与多名公职人员交往
有信息显示,高某玉曾与多名公职人员交往。一名与其有接触的人士表示,该女子受文化教育程度不高,性格泼辣。有关录音显示,其说话时常带有脏字。但多名知情人透露,高某玉上班的福田金中环678会所里面服务人员颇有姿色,长期有公务人员在此休闲餐饮,高某玉借此与他们有交往。
据称,在法庭上,高某玉也直言她与其他公务人员有交往。不过,高某玉的说法是否属实,尚无法证实。
副局长之妻“违规任职”?
李某东退休不久后,2011年5月6日向罗湖黄贝派出所报案后,李某东的妻子于某曾到公安机关做笔录,讲述其如何与高某玉进行谈判。相关资料显示,于某出生于1960年,做笔录之时供职于深圳九某商贸有限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这家公司涉及到报关等业务,与深圳海关业务往来频密。这与海关总署1998年颁布实施的《海关总署关于海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与经营、从事保税仓库和报关等业务的亲属实行回避的规定》相违背。
被抓后想着“曝光”李某东
高某玉2011年9月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被羁押在罗湖看守所。据称,她在看守所内一直认为,只要李某东愿意,她可以马上被放出去。她也希望其亲戚以曝光等手段让李某东就范。
高某玉告诉她的母亲,让其叫“二表姐”威胁对方,如果她被判刑几年,马上在网上、电视报纸上“曝光”,她认为李某东怕的就是“曝光”。
高某玉的代理律师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向锋说,高某玉的母亲曾希望律师能做工作,让李某东写一封谅解书,以减轻刑罚,但李某东并未同意。高某玉在看守所内对自己人生似乎也有反思。她要求母亲花2万多元,购买一千条大鲤鱼,去仙湖放生,每次放生100条,借此“做善事”化解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