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女孩玩耍被13岁性侵,9岁女孩遭性侵疼到不敢走路

时间:09-29编辑:佚名 今日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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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岁女孩玩耍被13岁性侵

5岁女孩玩耍被13岁性侵,9岁女孩遭性侵疼到不敢走路

       5岁女童小雯与邻家的男童玩耍时忽然哭起来。“那个小哥哥搞我了。”小雯的妈妈闻言吓了一大跳。警方已证实此事,但因涉事双方都是未成年人,很难定义为法律意义上的性侵,“至于是猥亵还是其它都值得商榷”。法律规定不满14周岁公民行为可以不负刑责。南都
布吉阳光花园5岁女童小雯(化名)前日被发现遭邻居一名不满14周岁男孩“性侵”。昨日,龙岗警方证实,因为涉事双方都是未成年人,因此对这种行为很难定义为法律意义上的性侵。
 
    “他要跟我玩那个游戏”
 
      据受害女童的母亲常女士介绍,前日下午3时许,龙岗区布吉街道阳光花园管理处附近空地上,女儿小雯和哥哥、另一个陈姓男童一起玩耍。3时50分许,常女士听到女儿的哭声,随即下楼查看。
 
       “她说那个小哥哥搞我了。”常女士说,女儿这句话吓了她一大跳,赶忙检查女儿下体,发现有异常,“那里有一个小洞,而这么大的小孩根本不会有的”。
 
        在当天的电视新闻报道中,5岁的小雯背对着镜头说,这名男童事发前带她去对方家里,“因为他要跟我玩那个游戏”。
 
        常女士的丈夫张先生称,涉事男童的父亲是小区管理处负责人之一,姓陈,事发后他们找过去理论,“他们只是一个劲道歉,但涉事男童一直没出现”。
 
         南都记者昨日未能联系到涉事男童的父亲。不过,知情仍人士透露,小区管理处员工已获悉此事,而且部分业主在女童家长带领下准备于今日上午到管理处抗议。
 
       警方正核查男童身份信息
 
       昨日,处理此事的水径派出所田姓队长表示,确实发生了这样一起事件,相关医疗鉴定也已证实,但目前来看涉事双方都是未成年人,“因此对这种行为和事件很难定义为法律意义上的性侵”。
 
       田队长表示,身份信息显示涉事男童只有13岁多一点,因法律规定不满14周岁公民行为可以不负刑事责任,所以不宜用成年人的定义来表述这个行为,“性侵肯定不合适,至于是猥亵还是其它都值得商榷”。
 
       田队长还称,目前警方正在重新对陈姓男童的身份信息进行核查,“有的户口本身份信息可能有误,为了负责任起见,我们再查一遍”。
 
       “就是在这方面的法律空白处出了问题。”昨晚,小雯的父亲张先生对南都记者称,现在小孩发育期提前,不排除14岁左右的孩子具备类似成人的性能力
 
      9岁女孩遭性侵疼到不敢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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