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童一天被性侵两次,农村留守老人性侵女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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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岁女童一天被性侵两次,农村留守老人性侵女童
  7月2日上午,记者来到前坊村见到萱萱时,她手里还抱着5个月大的妹妹。萱萱是其父亲与前妻所生,家中排行老大,有3个妹妹,从小在爷爷奶奶家居住。萱萱的父亲和现任妻子在南昌市开了一家小餐馆,只有过年的时候才会回到老家。
  萱萱的父亲告诉记者,最新或2022(历届)年年初的一天,邹某生(79岁)拿出一块钱给萱萱,并让她放学后去其家。当天下午放学后,萱萱便来到了邹某生家。当邹某生拿出10块钱引诱她进房间的时候,萱萱拒绝了。之后,邹某生强行将萱萱拉进了房间,将其强奸。
  以每次200元“介绍”给另外两老人
  因害怕邹某生打自己,萱萱选择了沉默。那天之后,邹某生隔三差五地叫萱萱到他家并进行强奸。后来,邹某佑(78岁)、邹某苟(63岁)在邹某生的一次闲聊中了解到此事,两人竟也打起了萱萱的主意。之后,邹某生以每次200元将萱萱“介绍”给邹某佑、邹某苟。
  记者了解到,邹某佑是流湖乡前坊村通判庙的看守人。萱萱曾被邹某佑带到庙内的两间小房子里各发生过一次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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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老人被抓获  两70岁以上老人当天被释放
  最新或2022(历届)年5月5日,萱萱的父亲因家里建房回家,一朋友告知其女儿萱萱被三名老人强奸。羞愤交加之下,萱萱的父亲前往新建县流湖派出所报警,警方当即立案。之后,新建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侦办此案,3名老人被抓获。“当天警方就将邹某生、邹某佑给释放,只有邹某苟被刑拘。”萱萱的父亲不解地表示。
  7月3日上午,记者来到新建县公安局了解此事,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案目前不便透露。
  萱萱才13岁,对很多事情都不甚了解,当被问及这件事会对她以后产生什么影响时,她抱着她的小妹妹,摇了摇头,眼里满是迷茫。
  奸淫幼女,是指行为人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犯罪情节一般的,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犯罪情节严重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按照司法解释,该罪名已经并入强奸罪。
  奸淫幼女罪的主体与强奸罪一样,一般为14岁以上的男子。本法第I7条第Z款对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规定,明确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8种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其中包括“强奸”,但未明确列举出“奸淫幼女”。但本条第2款规定了奸淫幼女的“以强奸论处”,可以将奸淫幼女视为强奸的一种特殊形式,因此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纳入奸淫幼女罪的主体范围,并无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之嫌:而且,从对幼女的特殊保护出发,主张奸淫幼女罪的主体包括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也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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