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王亮生受贿被刑拘闰审后仍上班

时间:09-28编辑:佚名 今日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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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宝鸡讯昨日,记者从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宝鸡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王某,因涉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6万元。目前,宝鸡市检察院已就此向宝鸡市中院提起诉讼,该案正在审理阶段。   多在中秋节春节前受贿   宝鸡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起诉书显示,宝鸡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王某,自2008年至最新或2022(历届)年,4年间,涉嫌利用职务之便,8次收取他人贿赂共计6万元,今年5月16日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5月30日被取保候审。   经检察院审理查明,王某利用职务之便,为宝鸡某商贸公司经理林某承包便民摊点谋取利益,于2008年中秋节前、2009年春节前、2009年中秋节前、2010年春节前、2010年中秋节前、2011年春节前,2011年中秋节前,先后7次非法收受林某5000元、1万元、5000元、1万余元、5000元、1万元、5000元。最新或2022(历届)年8月,王某非法收受某广告公司经理艾某1万元,为其业务谋取利益。检察院认为,王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累计6万元,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于今年9月向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很后悔,等法院判决”   昨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到王某,他说,自己被刑拘后,因家庭和身体原因,申请取保候审。但没有停职,一直还在上班,9月后,没再上班,“我很后悔,现在就是等法院判决”。为何没停职?王某称不知情。记者联系该局领导未果。   宝鸡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一工作人员说,王某工作认真、为人谦和,“听说王副局长因受贿被查,大家很吃惊”。据悉,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10月对该案开庭审理了一次,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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