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理解美国宝宝的双重国籍或国籍冲突?美宝真的可以上户口吗?

时间:09-30编辑:佚名 今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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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美生子归来,带回来一个可爱的美宝。但是很多人都说,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美宝没法上户口。怎么理解这些问题呢?今天,就让小雪妈来梳理一下,正本清源,为大家解惑。

首先了解中美两国关于国籍/公民的法律规定:

1. 中国的国籍法规定:“双非”父母(父母双方都是中国公民)的孩子,无论他/她出生在哪里,天然获得中国国籍。

2. 美国的宪法修正案(Fourteenth Amendment to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第14条规定于1868年7月9日通过,其中第一款规定:所有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的人,都是合众国的和他们居住州的公民。任何一州,都不得制定或实施限制合众国公民的特权或豁免权的法律。

怎么理解美国宝宝的双重国籍或国籍冲突?美宝真的可以上户口吗?

其次需了解中国关于户籍的管理规定(来源:微基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于1958年生效,其中的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综上,由于美宝出生时先天就获得了美、中两国的双重国籍,按照《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凡是中国公民,应当履行户口登记。所以,在美国出生的小孩是应当登记户口的。

最后,需了解美国关于失去公民权的规定(来源:维基百科)

怎么理解美国宝宝的双重国籍或国籍冲突?美宝真的可以上户口吗?

只有在以下情况下,美国公民才有可能失去其公民权:

1. (注:此条不适用于美宝,因其不是通过“归化”方式获得美国国籍)在归化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从技术上来说,这并非“失去”公民权,而是专门针对进入美国后在归化入籍过程中没有满足法定程序要求的移民并宣布他们“从来都不是”合众国公民。

2.自愿放弃公民权。美国公民可以通过国务院或其它途径来宣布放弃其公民权。

在美国历史上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自愿取得他国国籍将被认为主动放弃其美国公民身份,这一规定被写入了当时美国与其他多个国家之间的一系列条约之中(班克罗夫特条约(英语:Bancroft Treaties))

不过,联邦最高法院在1967年的阿弗罗依姆诉鲁斯克案(英语:Afroyim v. Rusk)、1980年的万斯诉特拉查斯案(英语:Vance v. Terrazas)中都否定了这一条款,并认定第十四条修正案的公民条款禁止国会撤消任何美国公民的公民权。

但是一个人可以根据他自己的意志来从宪法上放弃自己的公民权,而且国会也可以在赋予一个并非在美国出生的人公民权后,再予以撤消。

怎么理解美国宝宝的双重国籍或国籍冲突?美宝真的可以上户口吗?

(中美两国国籍从出生起,便一直伴随着美宝)

最后总结一下,美国如何看待美宝上户口的行为?上了户口不会被取消美国国籍。

由于美宝出生时,先天可获得美、中两国的双重国籍。这属于事实上的国籍冲突。因此无论是申领中国旅行证,还是按照适用于所有中国人的户籍管理规定,选择上户口,皆非美宝本人的自愿行为,而是被强加所赋予的两国国籍,通过美宝父母自主选择的行为获得。因此国会无权取消美宝的公民权,即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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