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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某银行宋小姐下晚班要回江宁家中,通过“易到”打车软件叫了网约车,来接她的是吴某。上车前,宋小姐见吴某的车牌号、车型跟打车软件登记的不相符,但还是坐了,结果被吴某持刀劫持到浙江,半路上被灌安眠药,损失3万多……
犯罪嫌疑人吴某
吴某驾驶的网约车
银行女工下晚班打网约车遭劫
宋小姐是南京一家银行的客户经理,9月26日晚上,加完班后用“易到”打车软件叫了一辆专车准备回江宁家中。来接的司机是个20多岁的小伙吴某。不过宋小姐发现,
该车是一辆奔腾,车型、车牌号与“易到”软件上登记的并不一致。
“你这车牌号怎么跟软件上显示的不一样,车型也不对哎?”面对质疑,吴某解释说,“易到”上登记的那辆车在维修,自己开的是老板的车。宋小姐没觉得有什么问题,就坐上后排座位。
吴某驾驶的网约车
去往江宁路上,吴某开车走的路线是对的。当开到吉印大道与竹山路路口附近时,吴某突然停车并拿出一把美工刀,威胁宋小姐不要反抗,将钱和银行卡交出来。面对突发状况,宋小姐想开门逃跑,可门已被锁住。在挣扎反抗中,宋小姐两手被刀片割伤(经法医鉴定构成轻微伤)。
司机并没收手,又拿出一把匕首,顶着宋小姐脖子恶狠狠地威胁道:“你再反抗,我就杀了你。”
面对这种情形,宋小姐决定放弃抵抗,
一言不发顺从地坐在车上。
吴某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塑料扎条将她的手脚捆住,又拿出矿泉水和安眠药,逼着宋小姐服用下去,并把她的打车软件服务和手机定位系统关掉,随后强迫她说出了银行卡密码。不知不觉中,宋小姐失去意识,等她醒来时,已经过去七个多小时,车子在一条高速上开,方向正是浙江杭州。
获取信任后悄悄用微信定位报警
醒来后的宋小姐发现,后排座位的车窗玻璃已被吴某用报纸全部糊上了。为了确保自己安全,刘小姐主动和吴某聊了起来。“你为什么要做这些事?”“我做生意赔了,还借了高利贷,我就要钱,3万块就够了。”见吴某这么“坦诚”,
宋小姐说,你要钱下车从卡里去取就是了,我不会报警的。
已经到了次日上午,高速上并没有银行,直到杭州市余杭区境内,吴某下车用宋小姐的支付宝买来早点和药品,给他和宋小姐处理伤口,然后继续开。
此后,一路开到天台县,宋小姐一路上跟他聊工作和家庭,以求稳住对方确保自身安全。
期间,孙某多次下车用信用卡买烟、套现3 万多元。到了傍晚吃饭时,吴某把宋小姐锁在了车上,买面拿回喂给她吃,还买了一瓶红酒,让宋小姐陪她喝了起来。
放松警惕的吴某说,我已经拿到了钱,我会放了你。听说吴某要去见朋友,宋小姐提出想一起去,绝对不会跑,可以说她是女朋友。
这天晚上,宋小姐手机响了起来。因为有了一定信任,吴某将手机交给宋小姐。电话是宋小姐一个客户打的,说了业务上的事。吴某见她打电话时很配合,也没把手机拿回去,就开车上了路。
到吴某朋友家,因为不知这个朋友与吴某关系如何,是否同谋,宋小姐没有贸然求救,而是趁他人不注意,
悄悄发微信给父亲和其他好友说自己被绑架了,并把位置发了过去……
浙江警方连夜协查成功解救
当晚8点40分左右,当吴某和朋友正在打牌时,宋小姐的手机突然响了,她一看是台州当地号码,估计是亲友报警了。因吴某在场,她立即摁掉并慢慢走向门口。感觉不对头的吴某跟了出来。巧的是,他们几乎同时两名民警走了过来。
担心吴某突然对自己不利,
宋小姐当即说,可能是家人看自己没回家,所以报警了。
面对民警,吴某称他和宋小姐是朋友,两人是出来玩的。民警将宋小姐叫到一边表明身份,并说接到了南京警方传来的报警信息,是专门来解救她的。
就这样,吴某被当地警方带走,此后又被移交给南京警方。
建邺区办案检察官表示,25岁的吴某是安徽人,在南京开了家洗车店,去年9 月买了一辆奔腾车,每月交2000 多元车贷,为减轻压力兼职做了网约车司机。由于洗车店生意不好,他亏损了30多万,还借了10多万高利贷。眼见还款日子就要到了,自己根本拿不出钱来,才铤而走险的。但他做了认真准备,美工刀、塑料扎条以及糊窗户的报纸都是提前准备好的。
11月3日,南京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赵某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查起诉中。
网约车平台登记信息全是假的
办案检察官表示,这起网约车司机抢劫案非常典型,暴露出当前网约车平台对于车主身份监管普遍存在的漏洞。吴某在“易到”平台上登记的车辆信息、车牌号都是假的,但该平台并没有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今后,他们将针对这种情形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如今,吴某面临着刑事处罚。检方对其量刑建议是有期徒刑三到四年。
关于对宋小姐的民事赔偿,专家认为,不光吴某要承担,作为网约车平台“易到”也有责任。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蔡庆涛律师认为,网约车平台“易到”要对宋小姐被劫承担连带责任。因为网约车平台应当强化安全监管,在驾驶员准入、车辆准入等方面必须积极作为,并承担相应责任,这本身就是公共安全的要求,也符合社会的公平正义。
目前在“网约车”蓬勃发展的同时,安全隐患也如影随形,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网约车平台对入户车辆信息要进行核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承担承运人责任,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对于网约车驾驶人侵害乘客合法权益,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民法通则》第130条中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87条规定,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因此,网约车平台对被劫者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检察官提醒
办案检察官表示,乘坐网约车,安全是最重要的,遇到突发情况,一定要冷静处置,把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平时坐网约车,要注意下面几点:
1、遇到约车登记的车牌和前来的车牌不一样时,不要去坐。
2、上车时不要坐副驾驶,特别是单身女性乘客。选择司机后面的位子乘坐,如果遇到不良司机,在后面可及时觉察便于应对。
3、上车后,最好立即给亲友联系,将自己乘坐车辆的牌号告知对方,可对那些有犯罪意向的不法分子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从而达到保护自身安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