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官员夫妻卖官,丈夫卖官妻子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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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贪污及挪用公款罪已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6个月的巨野县田桥镇原党委书记孔庆国,6次通过江某某向刘贞坚行贿111万元。
 
  孔庆国想调到一个“油水大”的乡镇,曾带着3万元现金到刘贞坚办公室,被刘贞坚拒绝,他继而转走夫人路线。他了解到江某某爱打羽毛球,就摸准时间,在羽毛球场地附近蹲点等候江某某。敲开了江某某这扇“门”,孔庆国很快由镇长调为镇党委书记。
 
  高调的孔庆国在公开场合从不避讳和刘贞坚的亲密关系,使得一些人看到了送礼买官的好处,很快出现了一批像他一样善于“活动”、精于“关系”的干部。
 
  在刘贞坚的“卖官所得”中,除了两笔10万元以外,其余都是通过江某某收的。江某某也因此受到法纪的严惩。
 
  把县财政当自家钱袋
 
  办案人员介绍,刘贞坚花公家的钱成习惯,县财政就像自己的钱袋子一样,只要家里有发票,就拿去报销。在他眼里,各种财政纪律、各项监督制度都形同虚设,他没有放在眼里,更没有放在心上。
 
  办案人员在巨野县委查账时,发现刘贞坚报销的多笔发票用途不明,而刘贞坚本人也不能给出合理解释。
 
  对于不能在财政报销的单据,刘贞坚就找企业报销。一家公司负责人反映,刘贞坚曾拿去一沓发票说是办公用品,需要企业给处理。这些发票数额较大,且是家具、影视器材、眼镜什么的。“我们比较为难,但刘贞坚又多次打电话催,拖了4个月只好给他处理了”。
 
  据了解,目前,刘贞坚案涉案的行贿买官人员已全部受到党纪国法的严肃追究。山东省提出,今后在买官问题上,实行买卖同查,涉及行贿买官,一律给予调岗、免职、降职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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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发布题为《公诉“卖官书记”刘贞坚案纪实》文章。记者从文章中看到,指控刘贞坚的44笔犯罪事实中,除有3笔计118万余元收自企业、个人贿赂外,其余41笔计739万余元均收自下属贿赂。该案取证对象超过100人,44本卷宗和41张同步录音录像光盘装满两辆小推车。(4月16日 新华网)
 
  据报道, 菏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刘贞坚把手中的权力变成生财工具,其“卖官”一案涉及巨野县县级干部7人、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10人,全县18个乡镇只有一名乡镇党委书记未行贿。如此罕见的卖官案,对当地的政治生态绝对是一场灾难。
 
  对于那些提钱上门的人,刘贞坚告诫妻子,不是谁的钱都能收,要有“原则”。这个“原则”就是,他能给别人办事就收,不能办事就不收。然而,“机关算尽”的刘贞坚最终被判无期徒刑,他的“夫妻店”也必然倒闭,再次验证出“玩火者必自焚,玩水者亦必自溺”的正确。
 
  “用人腐败是最大的腐败”,跑官要官而不被追究或处罚过轻,就给卖官提供了更多的机会。既然不必过分担心法律的追究,买官者大可肆无忌惮。如果贿赂成功,可获得巨大利益;即使暴露,反戈一击也可脱罪。因而,严厉追究买官者的责任,让其付出足够的法律成本,充分打击买官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卖官者陷入“想卖也无人问津”的困境。可以说,没有众多的跑官要官者捧场,刘贞坚卖官鬻爵的“夫妻店”就无法“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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