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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自杀熏死邻居,廉价地下室烧炭自杀
前两天,在青岛镇江路一小区发生一起不幸的事,在地下室两间出租房内,分别发现了两具男子的尸体,到底发生了什么?
死者公方龙,今年24岁,从平邑来青岛打工三个多月的时间,工作刚刚转正,而就在18号,公方龙突然失去了联系。公方龙的父亲有些担心,赶紧让他的女朋友到公方龙的住处查看情况,可没想到却得到了一个天大的噩耗:公方龙去世了。
公方龙的家人告诉山东广播电视台齐鲁频道《每日新闻》记者,一开始以为孩子是得病或者感情原因想不开,后来感觉不是,他跟他对象处的很好。
公方龙的死亡时间是17号夜里,而就在他的尸体被发现的同时,就在他的隔壁,又发现了另一具男子的尸体,死亡时间同样是17号夜里。
两人租住的是小区的地下室,一个月400块钱,向户外基本不通风。男子烧炭自杀,竟让住在隔壁的公方龙也丢了性命。
儿子的死让家人悲痛欲绝,而隔壁自杀男子的家人也已来到青岛,跟公方龙的家人有过接触。
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两人的死亡初步判定为一氧化碳中毒,但还要等法医做进一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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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济南9月24日讯 青岛一男子烧炭自杀,造成隔壁小伙无辜死亡的新闻这几天记者一直在关注,而今天上午,死者公方龙的家人终于联系上了烧炭自杀男子的家属。
“你的孩子也死了,我的孩子也死了,我深表同情,对你家孩子的遭遇很难过”,自杀男子的家属这样在电话里告诉公方龙的家人。联系到对方家属,让公方龙一家看到了一丝希望,可说到想要见面谈一谈的时候,对方家属却告知,近期是不可能了。
山东广播电视台齐鲁频道《每日新闻》记者通过了解得知,自杀男子姓徐,来自江西。
自杀男子徐某的家属表示,现在正在准备给孩子办理后事,实在没有心情想其它问题,但他觉得,孩子所住地下室的房东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们认为,房东可能并不具备租房的手续,而且用模板隔开出租显然是不妥当的。
说来奇怪,出事后,地下室的房东从未漏过一面,房东是谁,小区里面的居民也都全然不知。而记者通过网络查询,找到了这个小区出租地下室的广告,试着拨打了上面的联系电话,对方已经停机。
记者来到镇江路街道办事处,希望能够在这里查询到房东的信息,街道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出租的两栋楼独立于小区,信息混乱,他们并不掌握房东的信息。
律师王建华表示,房东出租的房屋应当是适合居住的房屋,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但具体还有待进一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