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女怒踢对方女童,江西上饶宝马女踢小孩视频

时间:11-16编辑:佚名 今日新闻

【23xiu.com-爱上秀-教育信息门户网】


 
  宝马女踢小孩是否涉嫌故意伤害?
 
  在双方争执过程中,小孩倒地仅发生在数秒间,踹人者出脚隐蔽,但依然能判断出是宝马女司机用脚踢中了小孩。
 
  对于这一不理性的行为,熊建勋认为涉嫌故意伤害,但是否构成刑事犯罪,需要受害者的法医鉴定结果。如果造成受害者轻伤,则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颜三忠称,故意伤害罪在客观上必须导致被害人造成轻伤以上伤害后果,如果是轻微伤以下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情节恶劣,尽管未造成轻伤后果,也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如果未达到情节恶劣程度,踢人则属于违反治安处罚法的违法行为,应当给予治安处罚。
 
  是否暴露未成年人保护法无震慑力?
 
  此事件中,小孩遭受暴力侵害引发众怒,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北京大兴摔死女童案。当时,韩某因停车问题与人争执,将对方2岁的小孩摔死。联想到青少年受伤害案件频频发生,在凸显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欠缺的同时,是否也表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震慑力其实是不够的?
 
  熊建勋认为,施暴者可能法律观念淡薄。此类伤害案件,需要考虑的因素颇多,但主要还是个人因素所致。冲上来就把小孩踢倒或摔地上,这种行为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甚至故意杀人。因此,当事人在面临特殊境况时,情绪上应该自我控制,避免失控。
 
  颜三忠认为,未成年人屡受伤害,主要原因在于未成年人属于弱者,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理上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就是未成年人保护立法较为原则和粗陋,可操作性不强,法律保护机制没有完全落地。不过具体到本案中,不存在法律方面的缺陷问题,关键还是“激情过错”。
 
  “人肉”宝马女是否触碰法律红线?
 
  该事件的视频上传到网上后,宝马女司机的很多个人信息被网络公布出来,其中包括户籍、考试信息等,其中最耸人听闻的是有网友称其为“第三者”。事后,官方认定其为谣言。但事实上,这些未经证实的信息被许多人认可了。那么,在事实真相未被披露之前,这些行为是否符合现有的法律规定呢?
 
  对此,颜三忠认为,法律上把置传统婚姻家庭观念于不顾,凭自己个人喜好肆意侵犯他人家庭,直到拆散他人家庭的人,称为第三者,民间称之为“小三”。由于第三者更多地涉及感情问题,法律不宜过多介入,不宜采取直接法律制裁手段。但在离婚案件、遗赠案件中,为了保护合法婚姻当事人权益,从公序良俗原则出发,对第三者利益不予保护。鉴于网络谣言对当事人名誉造成损害,警方对于引起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事件有必要澄清真相,破除谣言,只要传谣者没有事实依据就可以认定为谣言。这有利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还原事实真相,消除谣言,也有利于社会安定。
 
  熊建勋分析说,散播此类虚假的信息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因为根据诽谤罪的入罪条件,诽谤的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就属于情节严重,认定为犯罪。另外,居民身份信息是由国家公安机关来掌握。一般情况下,其他个人不能调取他人信息,在此过程中,个人可能因侵犯他人隐私涉嫌违法。
 
  单位停职处理是否妥当?
 
  事情在网上广泛传播的同时,宝马女所在的上饶银行迅速做出反应,对宝马女停职处理。那么问题来了,个人工作以外的行为遭到其所在单位停职,是否妥当?

1234
【猜你喜欢】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