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长诱奸下属,撤职后做杂工

时间:09-28编辑:佚名 今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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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
 
  已撤销校长职务留党查看二年
 
  今日,茂南区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就此事介绍,接到郭某琴的举报后,茂南区纪委和茂南区教育局都介入了调查。经过调查,陈某朝在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多次与与举报人郭某琴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已构成违纪。
 
  目前,茂南区纪委已对陈某朝作出留党看二年处分。茂南区教育局则撤销了陈某朝的校长职务,并将他调离石浪小学。“在另外的小学当杂工,不让他当教师。”该负责人称,教育局没有权利对陈某朝进行开除,暂时只能处理到现在这个份上了。陈某朝是否涉及强奸郭某琴,只能由警方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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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10月22日电 近日有网友发微博称“遭宝鸡千河镇镇长汪某‘诱奸’,并受到严重的精神和身体伤害”。陕西省宝鸡市纪委今日向人民网“人民热线”记者证实,市纪委已介入调查,汪某已被停职。
 
  网友“黎明的曙光最新或2022(历届)年11”于10月20日以受害人的身份发布微博称,宝鸡市高新区千河镇镇长汪某于最新或2022(历届)年6月诱奸未婚女下属,并威胁其不能举报,以此保持长期性关系。至最新或2022(历届)年10月,因长期服用药物,导致受害人受到严重的精神和身体的伤害。
 
  在微博中,该网友还同时还上传了镇长汪某的证件照、飞机票以及和其短信对话内容。根据一手机截屏的短信内容显示, “汪某”写道,“计划给你筹5万,今天能拿到2万,剩下的明天下午一并打你卡上,这些足够你看病了……”
 
  记者今日下午致电宝鸡市纪委宣教室,其工作人员表示,昨天在网上看到相关消息,随即对该事展开了调查,目前汪某已被停职。
 
  另据陕西当地媒体华商网报道,宝鸡高新区监察审计局局长华健21日表示,他们已介入调查。经过初步了解,举报女子王某,是去年4月,在镇长汪某的介绍下进入镇财政所工作,今年10月离职。而当事人王某说,她今年20多岁,大学毕业后考研未果,在父亲战友汪某(即千河镇镇长)的介绍下,进入千河镇财政所工作。去年6月,因为加班,汪某提出可让她到其办公室住宿。
 
  上述报道还援引了当事人王某的话称,汪某的办公室是个套间,里间有床,能洗澡,有空调。王某称没有多想,便住进了汪某办公室。而有一天晚上,汪某用备用钥匙打开房门,进入后不顾她反抗将其强奸。而汪某承认,是他安排王某到镇财政所当临时工,但因为工作纪律,多次批评她,因此积攒下矛盾。汪某承认先后“借”了5万元给王某看病,但否认“诱奸”等其他情况。
 
  汪某介绍王某进入镇财政所工作,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其套件办公室,是否存在超标问题?其是否“借”了5万元给王某看病,钱的来源是否合法?针对记者提出的疑问,宝鸡市纪委宣教室工作人员均表示“正在调查中”,要等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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