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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宝马车祸图片,逆行掉头酿车祸
毕节试验区网讯 7月14日晚,一辆黑色宝马牌小轿车在毕威高速公路上逆行了一段距离后掉头,在掉头的过程中,后面一辆面包车因制动不及时与其发生碰撞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一人受伤。
当日21时许,大雨磅礴,道路湿滑。毕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一中队接到报警称:在毕威高速威宁往毕节方向37公里加700米撒拉溪匝道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请速出警。在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经调查,此次事故发生的原因是,驾驶员祝某驾驶一辆宝马牌小型轿车从毕威高速公路撒拉溪收费站驶入毕威高速公路往赫章方向行驶,行至撒拉溪匝道处时,因雨夜能见度低和没有注意匝道处指示标志,在匝道交叉路口驶入了逆向车道进入主干道逆行。
起初,驾驶员祝某并没有意识到自己驾驶车辆是在逆向行驶,待行驶了几百米之后发现前方向有车迎面驶来才反发现不对劲。于是,祝某当即就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开始掉头。由于雨下得太大,车刚掉完头,后方一辆由翟某驾驶的面包车因刹不住就撞上了宝马车的尾部。
虽然翟某在看见宝马车掉头时采取了紧急措施,但由于雨下得太大,在视距较短、路面湿滑的情况下,没能避免事故的发生,所幸此次事故中只有面包车上一乘车人受轻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在此次事故中,宝马车驾驶员祝某除了需承担所有经济赔偿外,驾驶证将被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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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晚10点,在沪昆高速往西方向1030公里处,一赣A牌照的江铃车上一名乘客,随手往窗外扔了一个瓶子,砸坏了后面行驶的一辆赣M牌照进口宝马车的前大灯。高速交警赶到现场进行协调,最后扔瓶子的乘客向宝马车主赔偿了13900元。
据处理这起事件的吕警官介绍,那名乘客扔的是一个喝完劲酒的空玻璃瓶,净重大概是几百克,但是在高速上从车里扔出来,产生的动能是相当大的,因此会造成比较大的破坏力,幸亏砸的是车灯,如果砸到挡风玻璃,损失则更大,很可能还会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
高速上扔硬物威力堪比手榴弹
高速交警一支队的一位民警说:“向窗外扔一个硬一点的物品,与高速飞驰的车子发生碰撞时,威力不亚于普通的手榴弹,和鸟撞飞机是一个道理;如果是塑料袋这类物品,飘起来会遮挡后方车辆司机的视线,会造成很大危害。”
在高速公路上,往车外抛杂物是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是要受相应处罚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抛洒运载货物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被扣分,如果因抛洒物造成其他车辆事故的,将承担相应事故责任。
如果抛洒物造成其他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还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高速公路上随意扔东西,如果导致他人死亡的,肇事者要负事故全责或主要责任的,将构成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