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救跳河女双双遇难现场,如何救落水者才安全

时间:09-23编辑:佚名 今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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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以来,全国发生几起悲剧——见义勇为者在水中救人时不幸遇难。
 
  英雄舍己救人,令人钦佩,但智勇双全的英雄更难能可贵。每个人都可能偶遇落水,你是否了解:手拉手搭人梯施救最危险;如遇同伴落水,一定要首先大声呼救;再报警求援;因地制宜寻找救生工具,必要时可自制工具;不要单枪匹马,尽可能求助现场群众,发挥团队的力量。
 
  岸上救助优先
 
  2007年11月的一天,河南水上义务救援志愿者联盟主席韩东华刚结束冬泳,突遇路人落水。“我当时距离落水者大约200米,隐约看到他一沉一浮,情况危急。”
 
  韩东华立刻从电动车上拿出备用车内胎当救生圈。靠近出事地点时,发现落水者的一名家人正在河里吃力地救助。他迅速判断:已有人下水救援,此时最需要“岸上接应”。
 
  紧要关头,他环顾四周,在围观车辆中找到一根绳子,马上解开,抛向河中的施救者,并指引他系在落水者腰上。“当时,施救者筋疲力尽,眼看要往下沉,我赶紧把车胎扔给他,和好几个人一起使劲拉绳子,总算把他们俩安全拉上岸。”韩东华回忆,因救助及时,两人都告平安。
 
  中国水上救生志愿者联盟创建人王军介绍,“岸上救助优先”是水上救生第一个原则,没有“水中优先”的说法。“北京体育大学副教授许琦主编的《水上救生技术》,对救生原则有明确表述:岸上救援先于水中救援;集体救援优于个人救援;器具救援胜于徒手救援。”
 
  王军认为,韩东华在岸上提供的支援,每个人都能做到。“哪怕是旱鸭子,也能参与水上救援,水性好并不是救人的必要条件。”
 
  团队救助优先
 
  在国内众多抢救溺水的成功案例中,几乎很少有人仅靠一己之力完成任务。王军分析,团队的力量在救援过程中尤为重要。“水上救生的第二个原则,是‘团队救助优先’。”
 
  团队必须要有分工,有人下水施救,有人在岸上提供工具等方面支援,有人打110或120电话,准备实施上岸后的急救。“记得国内曾发生过一次海上事故,100多人成功获救,但后续的岸上医疗救助没跟上,导致所有人全部在岸上遇难。”王军说。
 
  岸上和水中,需要密切配合。王军认为,韩东华成功救人,得益于落水者家人及时下水。“但我们绝不提倡不假思索跳入水中救人,这不符合水中救助的原则,容易造成更大事故,是很多人易犯的通病。”
 
  王军解释说,水中徒手救生,短时间内会耗费大量体力,容易因体力不支而溺亡。“一定要充分利用团队协作,万不得已时,放弃也是明智之举。勉强而为,不但没有意义,效果适得其反。”
 
  “下水以前,务必要委托他人报警,并准备好医疗急救措施,也许需要抢救的也包括你自己。”王军说,“救生不是一个人的事情。在挽救他人生命之前,首先要对自己的生命负责,自保才是救援成功的前提。”
 
  工具救助优先
 
  “工具救助优先”,是水上救生的第三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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