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性奴案少女卖处,2万跟处女睡一次

时间:09-28编辑:佚名 今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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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曝光后广受关注,传言沸沸扬扬,有网友称:受害女子被囚禁在狗笼里,女子咬开狗笼逃生,从房间跑出来时身上只披着一条围巾,手上锁着铁链,嘴里不停有血流出,牙齿崩掉了几颗。
记者多方求证了解到,2月26日晚,17岁少女韩某从福建乘飞机到达深圳,男子陈某亲自接机,两人住进万科第五园某栋102房。之后两天里,陈某热衷于性虐游戏,将赤裸的韩某戴上手铐,装进布袋子里吊了起来。
2月28日下午,陈某外出。韩某在布袋中挣扎,最终吊环松脱,然后她钻出布袋,拧断了手铐,穿上自己的卫衣,裸露着双腿,开门逃走。手铐虽然是金属制品,但并不坚固,未造成明显伤痕。经法医鉴定,韩某全身轻微伤。
传言 陈某以性虐游戏招揽顾客 警方 正在查证
一则去年的新浪微博称:陈某组织几名女子以性虐游戏招揽全国的顾客,每次获利2000元,因分赃不均被告发,警方曾进行调查。
据本报记者了解,最新或2022(历届)年6月13日,龙岗公安分局对陈某作出了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理由是:“从最新或2022(历届)年3月开始,违法人员陈某通过网上中介认识年轻女子,并用SM器具对见面的女子进行猥亵。”
当时,陈某与3名女子在万科第五园的出租屋中有淫乱行为,其中1名女子出于嫉妒心理向警方举报,坂田派出所民警予以查处。起初,警方欲以聚众淫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陈某提出他给过女子钱,其行为不属于刑事处罚的范畴。
陈某曾留学日本,近年在罗湖区经营一家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公司涉足法律事务,陈某本人也熟悉法律。被警方治安处罚后,陈某以龙岗警方办错案为由要求赔偿,并向法院起诉,一审判决警方胜诉。陈某不服继续上诉,法院于今年2月26日二审开庭,判决结果尚未公布。当天走出法院,陈某即前往机场迎接韩某。
目前,龙岗警方仍在继续追查陈某是否涉嫌组织容留妇女卖淫。
传言 陈某假冒律师 警方 陈某非律师,仅查获假身份证
据了解,2月28日下午5时,韩某逃脱,陈某当时外出,使用手机通过家中的网络摄像头发现情况有变,便开始逃跑。
逃跑时,陈某随身携带了100万元现金,首先逃到广西,途中每天更换一个地方,时刻关注着新闻媒体的报道。由于感到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十分危险,他在广西购买了一辆骐达小汽车,驾车逃向贵阳。在他入住酒店不久,被贵阳警方抓获。警方当场搜获多张身份证,身份证均使用陈某本人的头像。
经司法部门核查,陈某并非注册律师,未发现其使用律师证。
面对警方,陈某坚称自己与韩某之间是交易行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韩某报警后,警方发现她持有一张刘姓女子的假身份证,因其年龄未满18周岁,警方未予执行拘留,韩某在报案后离开深圳。得知陈某被抓,韩某不肯再度配合警方作证。
有法律专业人士认为,韩某拒不作证,陈某的强奸罪名恐将难以成立,但警方仍然可以追究陈某涉嫌非法拘禁等相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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