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火车站徐纯合击毙合理合法

时间:11-12编辑:佚名 今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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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时30分,“120”急救人员到达现场,确认徐纯合已经死亡。

庆安火车站徐纯合击毙合理合法!


↑徐纯合母亲权玉顺
开枪是否必要且合法?
对这一事件,公众的关注和质疑主要集中于三点:民警为何选择开枪?开枪的必要性和合法性是什么?为何会一枪毙命?对此,记者采访了当事民警李乐斌。
整个事件过程中,李乐斌一共两次掏枪,第一次是在车站安检口附近。

庆安火车站徐纯合击毙合理合法!


↑庆安火车站安候车大厅检口
“当时我看到,一名40多岁的男子在阻拦其他旅客进站。”李乐斌说,自己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过去问他要干什么,赶紧把门打开。“对方问我是干什么的,我控制住了他的一只手。”徐拒不听劝阻,阻拦民警上前开门,随即李乐斌将徐纯合一只手控制住,闪开通道,让旅客进站。
看到旅客进站后,李乐斌就放开了徐纯合。“这时,他做出了一个从腰里掏东西的动作,并说‘你敢抓我,我捅死你’。我第一反应是控制他。发现他没掏出刀,我就把枪放回了。但徒手难以制服他,我就回去拿警械。”李乐斌说。
警械就放在离安检门几十米远的执勤室里。李乐斌跑回执勤室拿出了防暴棍。此时,徐纯合也追到了执勤室门口,脚踹大门。李乐斌手持防暴棍走出来,开始击打徐纯合。
“我击打的都是肩部肌肉。”李乐斌说,目的是制服对方,所以没有击打要害部位。
随后,徐纯合抗拒执法越来越激烈,将老人推向李乐斌,又摔了孩子。李乐斌说,当时他还并不知道老人和孩子就是眼前这名男子的母亲和女儿。
“女孩在地上不能动了,我感觉这名男子暴力倾向非常明显,必须控制住他。” 在实在无法夺下防暴棍的情况下,李乐斌掏出枪,举起枪口直指徐纯合。
“他继续击打我,第一下打在头部,第二下打在拿枪的手上。这时我判断,如果枪被他抢走了,后果不堪设想。”李乐斌说。为了制止徐纯合防止事态恶化,继续对徐口头警告无效后,他选择了开枪。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警务战术专家李和教授对现场视频进行了仔细分析。他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以及今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戴使用枪支规范》,李乐斌开枪行为是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二条规定,人民警察使用警械不能制止,或者不使用武器制止,可能发生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使用武器。
条例第九条规定,对于出现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形,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
“民警处置非常果断,开枪没有任何问题,而且在当时情况下也是被迫开枪。”李和指出,徐纯合的行为已经构成暴力袭警,危及到了民警生命安全。“如果当时不制止,不仅可能危害民警,还可能危害其他群众。”
此外,对于警察的枪支使用,根据规定,除公安部门自身需要调查外,按照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警察开枪造成人员伤亡后,需及时通知当地人民检察院。
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于冰帆表示:“连日来,我们对公安机关提交的各类证据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初步认为,当事执勤民警的身份、配枪资质和使用,没有发现其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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