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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骑车撞人后死亡,行人有罪吗?南京一名75岁的老人,骑电动车撞了行人,行人伤无大碍。但老人倒地后一动不动,行人吓跑了。老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行人属于肇事逃逸,目前已被刑拘。交警分析说,行人李某横跨禁止通行的中央绿岛,并横穿机动车车道,存在违法行为。(金陵晚报)
此新闻迅速在网上引发了巨大的争议。有网友认同交警的处罚,认为行人横跨绿岛穿越机动车道有责任。马上有网友出来反驳道:横穿机动车车道和“与骑电动车的老人相撞”有什么关系?难道老人骑的电动车也在机动车道吗?电动车也不属于机动车啊,大家都处于没有通行权的位置。如果老人也在,那么老人同样存在违法行为。何况都75岁高龄了,出门应该有人陪伴才对。我是不是可以这么认为,两个犯错的人相遇,结果年纪大的死掉了,难道法律是按照年龄大小来判决的吗?是不是谁伤的重就站理呢?
不少人对南京交警的这种处置无法理解,如果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被车撞,司机肯定要赔偿。同样的情况,撞人的换了个车换了个年龄大的老人,怎么就是行人赔偿了?以前,我们在交通上专门苛责机动车一方而保护行人一方的合法权益。如今,责任没有判定清楚,即便是行人的过错,也只能是以其他罪名追责。裸身行走的行人,如何能构成交通事故罪?!
更多网友在评论中对目前交通责任认定中,对老人的偏袒对年轻人的不公表示不满。75岁的老人骑电动车上街撞了行人,行人被刑拘。如今责任还在调查中,被撞的行人就已经被刑事拘留了。假如要是老人撞了电杆护栏等设施该拘留谁呢?如果老人骑电动车撞了老人,双方都死亡,请问是不是要汽车厂商来赔偿?如此执法妥当吗?
南京交警的做法,让不少网友惊呼:“出门走个路都能被变成杀人犯,好惊悚啊!撞着老人了吧?赔!被老人撞了吧?还得赔!所以,对于那个特殊群体,能离多远就离多远吧!以后出门,看到老人都要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啊!”、“这种新闻就是天大的笑话。在外国,行人违章,被机动车撞死,死者家属还得掏钱给司机修车。而有我国,不管是不是行人全责,司机都要负一部分责任,美其名曰保护弱者。现在电动车撞人,被撞的跑了居然还算逃逸,真是太神奇的法律了。”
更有人质疑南京司法界,称那是一个最适合老年人养老的地方。从南京彭宇案致现在有那么多扶不起的老人,到现在老人撞人行人被刑拘,南京简直成了大爷大妈的保护伞!也有律师对南京交警的做法表示“理解”,称“反正要保护弱势群体,出了事情总要找人承担责任和费用。昨天车子撞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人就抓驾车人,今天同样的事就抓行人。法律不一定需要公平,关键是有弹性才好办事!”
如今,一般不管任何事故,一旦有伤亡,总会牵扯出赔偿的问题。倘若责任在伤亡的一方,那另一方就不负有赔偿的责任,但基于人道怃恤的层面上,政府有责任对伤亡一方根据实际需要酌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只是这笔钱不可能由政府出,羊毛出在羊身上。那就只能在法律上下点功夫,把这个责任转嫁给另一方,这也许就是问题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