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砍变心男友,变心杀你不商量

时间:10-01编辑:佚名 今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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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5月2日,魏秋菊与30岁的男友吴某在棋盘山游玩后,回到沈阳出租房。魏秋菊与吴某发生口角,魏秋菊就在厨房拿起木棒来到床边猛击吴某头部数下,并用刀割其双腕部。案发后,魏秋菊往男友尸体撒上盐、敌敌畏和消毒水,并买来涂料粉刷了墙上的血迹,同时将带血的床单等物品藏匿,将木棒丢弃,将带血的刀冲洗干净。
 
在庭审中,魏秋菊依旧坚持称:“我没杀人。是我掩盖了血迹、腌了尸体、藏了带血的床单,但人不是我杀的。”对于往尸体上撒盐、敌敌畏和消毒水,魏秋菊也有自己的解释,“我这么做是因为我太爱他了,不想他的尸体腐烂。”
 
不要赔偿,就让她偿命
 
昨日下午1时许,魏秋菊第四次听到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她的宣判,站在被告席上,魏秋菊显得很平静。
 
“被告人魏秋菊因同居期间与被害人产生矛盾而持械杀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法院判决:被告人魏秋菊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吴某的二哥和大姐经济损失人民币25万余元。
 
当法官问魏秋菊是否上诉时,魏秋菊小声地说:“上诉”。“我们也要上诉。”被害人吴某的家人称,“我们不要赔偿,就要她偿命!”
 
一起杀人案为何审理了7年之久,影响此案判决的关键因素在哪?魏秋菊的代理律师常律师表示,此案间接证据不足,证据链不完整。“此案中魏秋菊没有杀人动机,而公诉机关所说其杀人的工具是木棒和菜刀,但在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中,只有一把在厨房发现的菜刀,但并没有血迹,木棒至今也没找到。”常律师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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