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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女士称,她现在年纪已大,虽然不同意现在的结果,但她请不起律师申诉,“韩露也没有兄弟姐妹,我也没有能力让这个结果改变了。但我会坚强地活下去。”
由于司法部门对于英生杀妻案的细节披露太少,这桩命案对外界仍是一桩迷案。记者昨天注意到,安徽电视台的新闻中,审判长称此案当年一审宣判的时间是1996年12月12日,该时间距案发仅10天。对此,现任蚌埠市中院院长的第一反应是“肯定听错了”。是审判长口误还是破案确实“高效”,截至昨晚发稿,各方还未给出答案。
“高效”:案发10天做出一审判决
合肥律师:对于冤案的制造者要加大惩罚力度,原来以为法律是圣神不可侵犯的,现在从天一案看来法律也是可以强奸的。
据安徽媒体人士介绍,于英生案的改判,安徽省高院是第一消息源,在此之前,媒体圈没有任何有关于英生案的开庭消息。并且,省高院也是选择性地只对部分媒体发了通稿。
8月13日,于英生案宣判当天,安徽某网站率先发布从安徽省高院获得的通稿,此后连续多天,众多媒体均未得到正式采访的机会。关于此案的案发细节和历次判决书,各级法院也没有对外发布。
8月14日,记者到达蚌埠后,多次前往蚌埠市公安局、蚌埠市检察院和蚌埠市中院,仍未能一睹卷宗资料。
据安徽省高院通稿,于英生案的案发时间是1996年12月2日,但没有提及一审判决时间。昨天,记者查询发现,8月14日安徽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一则2分56秒的新闻提及该时间。
电视画面中,在8月13日,于英生案的审判长王晓东当庭宣读判决书,他念道:“于英生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1996年12月12日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值得注意的是,当年一审判决距离这起命案的发生之日,只有短短10天时间。
反应:中院院长说“肯定听错了”
10天宣判,时间是否太短?是否因此造成当年办案出现瑕疵和漏洞,导致翻案的结局?就此,记者试图从蚌埠市公、检、法部门得到答案。
8月16日,蚌埠市公安局负责重新侦查此案的副局长王洪祥表示,卷宗刚从省高院发回中院,该局要看需前去借阅,他还没机会阅卷。王洪祥表示对侦破此案找到元凶“充满信心”。
被问及当年花了多少时间就破案,王洪祥表示:“我只能告诉你,于英生案当时不是零口供。”
16日当天,记者试图采访蚌埠市检察院,办公室一张姓副主任答应接待,记者在门外等候一个多小时,无果。
记者于16日前往蚌埠市中院,得到的回答是,卷宗并没有发回来。记者就案件本身和审案细节提出采访,市中院宣教处王处长表示:“不知道情况,不能乱说。”
他表示,现在的司法理念是“宁可错放、不可错抓”,可能当年的证据没有形成完美的证据链,所以才造成了现在的改判。
在发现一审判决间隔案发仅十天后,记者向蚌埠市中院院长朱军求证。朱军发短信回复称“肯定听存(错)了”。记者表示核实无误,他称“以高法通稿为准。”
朱军表示:“所谓高效的信息是错误的,也是无根据的。”而对于为何10天宣判的问题,蚌埠市公安局新闻科负责人持怀疑态度,他表示:“估计世界上没一个国家法律有这么高效。我的理解(10天)最多是刑拘或逮捕的日期。”
是审判长口误,还是公、检、法办案确实“高效”,截至昨晚发稿,各方还未给出答案。
于英生家属仍然拒绝采访
于英生无罪释放后,一直没有出现在媒体的视野中。于英生的哥哥于宁生是蚌埠市电视台的一名记者。此前,于宁生向记者表示,于英生没有手机,家属陪着他在外地医院检查身体,不想被打扰。连续多天,记者通过短信和电话发出采访请求,于宁生均予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