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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童,即活佛转世继承人。活佛转世是藏传佛教特有的传承方式,公元13世纪,噶玛噶举派的黑帽系首领圆寂后,该派推举一幼童为转世继承人,从而创立了活佛转世的办法,此后各教派先后效法。公元14、15世纪之交,藏传佛教格鲁派创立,并逐渐形成了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两大活佛系统。经过中国清王朝中央政府的册封和认定,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在藏传佛教中的地位才得以确立。
许多宗教都有灵童的说法,其实就是宗教下一届的领导人,年老的领导人即将圆寂,会通过各种方法知道自己的转世灵童在哪里出世,像藏教中的转世班禅,就是通过长白山天池中的幻象而找到的。
灵童的出世,总是带着一些神秘的色彩,也许会有神迹出现,即使没有这些,灵童,对于宗教来说,也是至高无上的权力。
格鲁派创始人宗喀巴的最小弟子根敦朱巴圆寂后,为防止内部分裂,于是袭用噶玛噶举派的转世办法,由根敦朱巴的亲属及部分高僧指定后藏达纳地方出生的一名男孩为根敦朱巴的转世,这就是二世达赖根敦嘉措。由此形成达赖喇嘛活佛转世系统。达赖喇嘛的尊号始用于三世达赖索南嘉措时期。1578年,明王朝顺义王俺答汗赐予索南嘉措“圣识一切瓦齐尔达喇达赖喇嘛”的尊号。此后,格鲁派依此称号追认根敦朱巴、根敦嘉措分别为第一世、第二世达赖喇嘛。1653年,清王朝顺治帝册封五世达赖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以中央政府的册封形式确定了达赖喇嘛的封号和地位。此后,历世达赖喇嘛都必须经中央政府册封才能得以确认,成为一项历史定制。西藏活佛灵童转世:
灵童
宗喀巴的另一著名弟子克珠杰·格勒巴桑,即一世班禅,年长根敦朱巴六岁,且早拜师八年,对创立格鲁派有杰出贡献,因此连同宗喀巴及宗喀巴的另一著名弟子甲曹杰被藏族宗教界合称为“师徒三尊”。1645年,固始汗(清王朝驻西藏的地方首领)赠予罗桑曲结“班禅博克多”的尊号。这是班禅名号的正式开端。其前三世班禅是追认的。四世班禅圆寂后,后藏托布加溪卡的一位幼童被认定是他的转世灵童。这样,格鲁派又建立起一个班禅活佛系统。1713年,清康熙帝正式册封五世班禅为“班禅额尔德尼”,并赐金册金印。从此,历代班禅额尔德尼须由中央政府册封方得以确认,也成为一项定制。班禅额尔 德尼活佛转世系统取得了与达赖喇嘛转世系统平等的宗教地位。
活佛转世系统形成后,经过一系列历史演变,最终形成了以“金瓶掣签” 认定活佛转世灵童的制度。在历史上,大活佛转世灵童的认定存在着诸多弊端,转世活佛往往是由“吹忠”(即护法喇嘛)作法降神祷问指定,于是贿赂吹忠、假托神言、任意妄指之风盛行,转世灵童多出自王公贵族之家或出自族属姻娅,一些上层贵族或大喇嘛乘机操纵了宗教大权。更为甚者,噶举派红帽系十世活佛借故要分扎什伦布寺的财产,失败后竟勾引廓尔喀入侵后藏,危及国家、百姓安全。面对大活佛转世灵童最后认定中的这些弊端,清高宗接受西藏地方僧俗界“立定法制”、“垂之久远”的请求,在派遣官兵击退廓尔喀入侵之后,谕令进藏官员筹议善后章程。1793年乾隆帝正式颁布《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设立金瓶掣签制度。该章程第一条明确规定:“大皇帝为求黄教得到兴隆,特赐金瓶,今后遇到寻认灵童时,邀集四大护法,将灵童的名字及出生年月,用满、汉、藏三种文字写于签牌上,放进瓶内,选派真正有学问的活佛,祈祷七日,然后由各呼图克图和驻藏大臣在大昭寺释迦像前正式拈定,”认定达赖、班禅灵童时,“亦须将他们的名字用满、汉、藏三种文字写在签牌上,同样进行。”至此,“金瓶掣签”制度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