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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找到最后一张100元时也已经确定家里已经没有再藏起来的钱了,于是我连忙赶紧跟老婆道歉,我说为了给她准备生日礼物,我辛辛苦苦攒了一年的钱,就为了能给她买一条项链。可是女朋友并没有被我这感人肺腑的理由所感动,反而把钱放在床上一声不吭...
就在我以为一切都结束的时候...
就在我以为一切都结束的时候...
尼玛啊!老婆居然让我穿着羽绒服跪在地上,等身边的蚊香烧完再睡觉!
屋里没有空调...室内温度在30℃左右...
顿时我心彻底地死了...那天开始,我心里暗下决心——
这辈子我再也不偷偷攒私房钱了!
私房钱被老婆发现了,她很愤怒
本人刚结婚不到一年,现在婚姻出现一点问题,想请教各位GGJJ。
事实如下:
1、结婚前我个人拥有现金资产没有和LP说明,其原因是担心婚姻里包含了其她因素。
2、结婚前房子已经买好,我已支付4成房款。
3、装修房子时,装修款我们一人一半。
4、婚后我们将个人手中剩余资产做为家庭现金储备,其中我LP倾其所有,我只拿出和她等同部分。然后我不愿意家庭承担过重的银行贷款利息,主动拿出个人存款的部分缴清剩余部分的银行按揭,并告诉LP这是我最后的存款。
5、我们婚后生活十分幸福恩爱,终有一天我忍不住将我有私房钱的事告诉了我LP(我的个人资产十倍于家庭资金储备),她没有表示什么,大家相安无事。
6、有一天,我将我对私房钱的理解告诉LP,我认为私房钱是我自己的,由我支配,离婚时属于我个人的。但是没想到我LP很愤怒。
我十分不理解我LP愤怒的原因,觉的这是一件无比正常的事,后来经过非常努力的沟通,我LP说出愤怒的原因:
1、 她认为每个人有自己的私房钱是正常的,但要保持一定额度,私房钱的用途只适用一定范围,不能十倍于家庭资金储备这么庞大的数字,如果这样就不叫私房钱,应该叫个人资产。
2、 她认为如果我要保留这么一笔个人资产,应该在婚前提出自己的想法,并可以通过财产公证的方法来保护我的权益。不能婚后提出来,而又认为资产是我个人所有,离婚时属于我个人的观点。她认为这是婚前的欺骗和婚后对婚姻的不信任。
近段时间事情变得更糟糕.她父母想买房,向我借1/3房款,她父母百年之后卖了房子还我钱。我答应了,态度没有很兴高采烈,这令我LP甚为不满.怪我对此不够热心.然后她赌气说 将来她必定还钱给我。
她叫我将私房钱作为家庭财产,我和她都有权支配.但我不答应,理由这是我婚前财产.我可以在家庭需要时拿出来,但必须我去支配.如果我拿出作为家庭财产,如果一个不幸离婚了,我什么都没了.这些观点令我LP大怒,认为我对婚姻没有信心.其心可诛。
这就是全部事实。但我想强调的是我们仍然很相爱,我LP婚前婚后对我一如既往的好。而且我LP并非低收入人士,只是我的比较幸运收入比较高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