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xiu.com-爱上秀-教育信息门户网】
广东省给孩子上户口需要的材料证件及手续
一、广东将取消农村、非农户口划分
政策另一突破是,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以及其他所有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广东省居民户口,实行城乡户籍“一元化”登记管理,真实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加快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会保障、住房、民政、土地及人口统计规划等社会服务制度,实现户籍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紧密结合,整体推进;健全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来源深圳商报)
省政府(红头)文件: “(十四)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加快推进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保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集体财产权和收益分配权。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二:公安局户政部门回应超生孩子可以入户
省新政:计划生育证明不挂钩入户
超生人员是否可以入户?昨日,省厅治安局户政处处长黄成龙向媒体解释:“我们一直以来都是坚持生下来的小孩必须入户。为什么实现不了?因为大家不配合,超生的人生下来以后就不愿交社会抚养费,或不配合计划生育。”他透露,这次改革,省公安厅也跟计生委联合发文,进一步强调,一定不要将计划生育证明作为强制入户的前置条件。
惠州:已出台通知或与新政一起实施
日前,小孩入户将不与计划生育证明挂钩的消息也在惠州市民微信朋友圈中盛传。该条信息受到众多市民的关心。昨日省户籍新政出台后,记者也针对该消息向市公安局户政部门了解。该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小孩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最新或2022(历届)年]71号)中规定,“不得将持有计划生育证明或结扎证明等作为办理出生入户的前置条件”,凭出生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或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结婚证及居民户口簿即可办理。
扩展阅读
外地人来津落户政策一直备受关注,其中引进人才的新生儿落户政策一直是帮办咨询的热点问题之一。近日,外省户籍徐女士想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落户天津,并在天津为其即将出生的孩子办理出生登记,但因还需时间办理相关手续,十分担心孩子出生后落户问题,她留言帮办咨询详情,记者联系了滨海新区公安局塘沽分局,得到了详细的政策解读。
新生儿可在出生一年内办理落户手续。新生婴儿出生后一年内,由父、母或监护人凭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父或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
如果出生超过一年、年龄未满16周岁申报出生登记:由父、母提交申请,并提交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持补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也可申报户口登记。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提供母亲户口地区县妇幼保健院(所)加盖补发专用章的《出生医学证明》(其他医院补发的无效)、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