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西安市产假最新或2022(历届)规定,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

时间:09-29编辑:佚名 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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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下面我们就了解一下产假的最新规定希望大家多多关注。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六条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职工实行晚婚的在法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

西安市女职工晚育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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