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景德镇生育险报销标准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材料及流程

时间:10-02编辑:佚名 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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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德镇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申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持当地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签发的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申办生育津贴或者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当持婴儿出生、死亡或者终止妊娠证明。

  【景德镇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景德镇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基金比照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银行存款计息办法计息。生育保险基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侵占、挪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生育保险基金不计征税费。

  第八条 生育保险基金用于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包括下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等支出,

  (一)产假期间(含流产)的生育津贴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津贴;

  (二)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含从怀孕至分娩住院期间所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费用以及生育出院后三个月内因生育引起的疾病的医疗费;

  (三)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情况检查、实施避孕节育手术以及符合生育政策实施复通手术所需的医疗费用;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第九条 用人单位办理生育保险登记手续应当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

  新设立的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天内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或者生育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应当按照规定向原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上年度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并根据经济发展和基金使用情况适时调整。

  第十一条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履行缴费义务满1;

  (二)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规定手续生育(含流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情况检查、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

  第十二条 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实行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协议管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确定。生育保险医疗服务范围按照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等有关规定范围执行。超出规定的生育医疗服务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要依据协议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结算管理和对医疗服务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符合第十一条规定的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津贴;

  (一)取宫内节育器的享受1天的生育津贴;

  (二)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享受3天的生育津贴;

  (三)结扎输卵管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

  (四)妊娠3个月以内(含3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五)妊娠3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含4个月)流产的或患子宫外怀孕实施手术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六)妊娠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或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七)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7个月以上胎儿子宫内死亡或婴儿出生后死亡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

  第十四条 按照第十三条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的女职工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增加享受生育津贴,

  (一)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助产手术或剖宫手术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二)正常受孕生产多胞胎的按每多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计算;

  (三)符合晚育条件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

  (四)怀孕不满3个月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增加10天的生育津贴;怀孕3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含4个月)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增加12天生育津贴。

  第十五条 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十六条 女职工因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参保单位女职工生育医疗费定额标准,顺产为一级医院2000元二级医院2500元三级医院3000元;剖腹产为一级医院3000元二级医院3500元三级医院40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育一个婴儿一级医院增加200元二级医院增加250元三级医院增加300元;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内(含4个月)流产的一级医院15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300元;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一级医院35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500元。

  因生育引起产后大出血、产后感染、产褥热、产后以及病、妊娠合并肝炎5种疾病的其医疗费凭病历、医疗费用发票和住院费用清单由经办机构核定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一级医院70%;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80%。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其它疾并生的医疗费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

  生育医疗费用原则上每两调整一次。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总工会、市妇联等部门根据我市职工工资水平、生育医疗费用实际支出等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结果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合本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或配偶)应在生产(含流产)、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检查、手术或实施符合生育政策复通手术之日6个月内到参保的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相应生育保险待遇并提交本人身份证(符合第十七条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规定的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婚姻证明)和所在统筹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或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孕妇流产的医学证明以及住院发票和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等。

  受委托代为申领的被委托人需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待遇并予以一次性计发;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不参加生育保险和用人单位或者职工以非法手段骗取生育保险待遇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景德镇准生证办理流程】

  我省准生证现更名为生育服务证。按我省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可以在夫妻双方的其中一方办理生育服务证如果您要在本市办理此证还需提供另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生育情况证明并请在生育前或产后6个月之内办理好生育服务证。办理我省生育服务证的申请、发放程序如下,

  (一)领软格。申请一胎生育的夫妻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领取(也可在我委网站上直接下载)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表(简称申请表。

  (二)填表、核实。申请生育的夫妻应当如实填写申请表中规定的全部栏目签上姓名贴一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另需再准备一张同样照片办证用)并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送其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和加盖公章。

  (三)签发。申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凭结婚证、身份证和经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申请表到一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申领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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