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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有太阳教育网为你介绍吉林生育险报销标准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材料及流程
感谢访问吉林生育险报销标准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材料及流程如下是最新吉林生育险报销标准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材料及流程,暂定继续沿用这份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缴费标准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职工产假津贴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
↑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吉林市生育保险女职工的报销标准
吉林市生育保险男职工的报销标准
〃销条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吉林市生育保险共保内容
〃销材料1、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3、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4、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5、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6、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手术证明;费用凭据
7、结婚证
§理流程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吉林市生育保险医疗费及生育津贴的一般规定
吉林市关于生育保险能否转移和补办的常识问题
§理时限及地址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理地址,
吉林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 吉林大街128-1号
电话, (0432)62489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