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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近期,全国高考招生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展开,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而对于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县的考生杨同学来说,却陷入了一场离奇的招生骗局,因为她的高考志愿是被他人提交的,而且只填了湖南一所学校,其他所有志愿都选择了放弃。
究其缘由,高考志愿被他人偷填,正是湖南这所学校招生老师所为。杨同学在该校招生老师进校宣传时,留了个人信息,并在之后网络交流时泄露了个人准考证号和密码,直接导致了这样一场“偷填”骗局。笔者以为,虽然我国高考招生风气整体上在好转,但“志愿被偷填”,却再次暴露了违规招生的痼疾。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的提升和适龄就读人口的减少,一些高校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招生压力。一些重点高校常常以“签订预录取协议”“新生高额奖学金”等方式提前“掐尖”;弱一点的专科高职类院校,则偏好于虚假广告,连哄带骗进行招生。这样的例子,往年也都有发生,但是今年发生的“偷填”志愿,行为性质却更加恶劣,已经不是简单的“欺骗”行为,而是一种严重侵害考生权益的违法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惩处。
毋庸置疑,媒体曝光后,教育主管部门肯定会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和招生负责人进行问责,然而,对于杨同学本人来说,被“偷填”志愿的后果基本是不可逆的。目前的招生制度安排,决定了她如果不去就读这所学校,基本没有再被同一批次学校录取的可能,只能等待征集志愿或下一批高职类的招生。对于高校来说,“偷填”学生志愿只是一种招生伎俩,但对于考生个体来说,人生的轨迹却可能因此改变。从“偷填”后果的角度来说,再多的谴责或同情,似乎已变得毫无意义。
笔者以为,对于高考招生中的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必须打出“组合拳”。国家要进一步加大对招生工作的重视,严禁以不当方式争抢生源,从源头上杜绝违规招生,着力加强政策的执行力度。高校要正视当前教育发展的环境,努力寻找自身特色和优势,通过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学校的吸引力。地方教育部门、中学要做好高考招生工作和学生填报志愿工作的宣传,对于各类招生诈骗、非法招生中介活动,要及时协调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并适时开展招生预警宣传,提醒考生和家长避免上当受骗。学生要进一步增强志愿填报的自主性和独立性,真正发挥主体作用。只有这样,高考招生在现有的基础上,才能营造更加良好的招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