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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教室甲醛严重超标,数十名幼儿疑被“毒倒”——四川省郫县犀浦镇天骄幼儿园“甲醛超标事件”引发社会关注。7月9日,郫县教育局针对此事再次发布通报称,园方在此次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承担赔偿责任。(澎湃新闻网7月10日)
“毒跑道”魅影未散,“甲醛教室”的故事又来。地方部门的回应还算尽心尽责。但是,如鲠在喉的追问依然让人意难平:如此严重的“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什么没能前置?3月就出事,为何迟滞到7月才“停课整改”?新教室投入使用,除了让孩子当“小白鼠”之外,还有没有靠谱的环评程序?须知在涉及孩子健康的问题上,所谓“经济赔偿”,并不是责任的等价交换,恐怕只能算是聊表歉意而已。
无独有偶。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新建了3栋回形宿舍楼,今年三四月间完成装修,结果却因为气味难忍,“超过一半的人都搬出新宿舍了”。有学生在淘宝购买甲醛检测仪器,自测发现超标严重。好在,当事学校已委托相关部门对新宿舍室内空气环境再次进行检测。显然,曾承诺“不合格材料必不会采用”的宿舍楼,确实有必要以严谨的检测数据,对学生诚实的身体应激反应有个负责的交代。
当然,类似的案例并不鲜见。在法治语境下,公众难免要问一句:这究竟是无法可依还是有法不依?其实早在1990年,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就规定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2008年,教育部等联合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规定新装修完的教室应进行室内空气检测,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可投入使用,并保持通风换气。可见,就算抓紧起草中的《校园安全条例》尚未出台,对待“甲醛教室”或“甲醛宿舍”,依然有法可依。真正的问题,在于以下两个层面:一是作为校方,究竟有没有对新建校舍尽到环保与安全的义务?二是地方教育及环保等部门,有没有遵循顶层设计的要求,在规章制度的执行中让行政执法“长出牙齿”?
在风险社会,校园并非与世隔绝的“象牙塔”。各种环境风险、建筑风险等,迟早会与校园安全发生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说教育安全是个宏大而宽泛的概念,那么,校舍与教室的安全、操场与宿舍的安全,恐怕就是硬件安全中的基本。眼下,经济条件好了,操场越来越养眼、教室越来越亮堂、宿舍越来越现代化……与此同时,建筑与装修中的环保安全问题,也屡屡成为不大不小的公共安全隐患。这是教育“成长中的烦恼”,也是亟待职能部门重点关切的现代课题。面对疑云重重的“甲醛教室”事件,各地相关部门起码要举一反三,除了对塑胶跑道秉持安全的警惕,更要对所有新修校舍、新置桌椅等,来个环保安全的“全面体检”,千万别把孩子们对问题环境的身体反应都当作“癔症”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