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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或2022(历届)年机关敬老月活动方案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讲话精神,进一步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第六个“敬老月”活动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敬老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为根本任务,以“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为指引,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创新敬老文化内涵,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让广大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安度晚年幸福生活,营造尊老敬老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敬老月”活动总主题是“培育敬老家风 建设和睦家庭”。
活动时间:最新或2022(历届)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老年节”是10月21日)。
三、活动内容
(一)结合县委组织部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活动,动员在职党员进社区为高龄、空巢、失独、失能、困难老年人解难事、办实事。
(二)由志愿者服务队牵头,前往县民政局养心园敬老院开展慰问活动。蓝建利、罗琼华、罗金香同志负责。
(三)由综合股牵头,看望慰问水利系统离退休老同志,慰问金300元/每人。局领导分组慰问,具体见附件。
(四)由综合股牵头,了解局机关干部职工中困难家庭的老年人生活情况,经局领导审批后,安排人员前往职工家中走访慰问。蓝建利、罗琼华、曾峰同志负责。
(五)结合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一场以“培育敬老家风、建设和睦家庭”为主题的道德讲堂活动。蓝建利、曾峰、罗琼华同志负责。
最新或2022(历届)年机关敬老月活动方案二: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启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应对人口老龄化重要讲话的行动年。今年10月,是全国第七个“敬老月”,10月1日是国际老人节,10月9日是传统重阳佳节和第4个法定“老年节”,根据全国及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最新或2022(历届)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最新或2022(历届)年“敬老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宗旨
深入贯彻党和国家老龄工作方针政策,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敬老爱老传统美德,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意识;组织动员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社会力量,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敬老爱老,全民行动。
活动时间:最新或2022(历届)年10月1—31日。
三、活动内容
(一)认真开展敬老主题系列活动。在“敬老月”期间,由市政府主办、市老龄委办承办“最新或2022(历届)年宜宾市‘敬老文明号’命名暨第三届‘十大健康百岁寿星’排行榜揭晓仪式”;市政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宜府函〔最新或2022(历届)年〕66号),为全市百岁老人发放重阳节敬老金和长寿牌,为每位百岁老人家庭发放敬老奖励金;市老龄委办与市文明办联合开展第三届“十大健康百岁寿星”网络投票评选活动;市老龄委办与市文化馆联合举办宜宾市第五届中老年艺术节、首届中华传统文化经典走进老年大学师资培训班;各县(区)老龄系统认真落实好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为我市援助的100所“幸福养老大课堂•远程教育”基层老年学校任务,积极推进文化养老工程;深入开展老有所为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和表彰“老有所为”先进典型,弘扬老年人乐于奉献、敢于担当的美好品质和“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光辉典范,增强典型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实现积极老龄化和健康老龄化。
(二)继续开展以“我陪老人过重阳”为主题的活动。“敬老月”期间,各级各部门要走进老年人家庭、村(社区)和养老机构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倾听老年人心声,关心老年人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重点解决贫困、高龄、失能、空巢、失独老年人的生活困难,尤其要落实好为失能半失能老人、贫困老人开展物质帮扶和精神帮扶的“双关爱”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或村(社区)为高龄老人集体祝寿送关爱祝福、组织老人检查身体送健康保障、为老人订一份《晚霞报》《宜宾老年手机报》送精神食粮(具体订阅方式:编辑短信“KTYBLLT”到10086订购老年手机报);落实好《全国老龄委办公室、民政部、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工作的指导意见》,鼓励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安康关爱行动”,单位为老同志、个人为长辈办理“夕阳红安康”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提高社会、单位、家庭和个人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为进一步推动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夯实基础(具体事宜按照《市老龄委办关于开展“安康关爱行动”为老年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宜老工办〔最新或2022(历届)年〕29号)文件办理)。
(三)扎实开展优待维权双措并举活动。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切实把各项惠老政策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博物馆、体育馆、展览馆等群众文化单位作用,增加面向老年人的特色文化服务项目,要组织有条件的文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开展送文化下乡惠老活动;10月份集中开展以“法治阳光温暖老龄”为主题的服务活动,将法治融入节日,认真组织开展老年法律援助和涉老政策、法律的咨询活动,重点开展好法律“七进”活动,把法律维权知识送到老年人手中。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重视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反映老年人诉求,充分发挥“老年维权示范岗”、“老年优待服务窗口”和“敬老文明号”作用,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优质服务。
(四)积极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要把为老志愿服务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动员志愿者走进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人家庭,开展家政、照料、护理、信息咨询、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活动。鼓励企业、个人与贫困、高龄、失能老人结成帮扶对子,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为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
(五)全面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宣传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单位和第四届“敬老模范县”创建成果,鼓励更多的单位参与到下一届创建工作中来。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老龄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作用,在全市范围内积极营造敬老爱老助老氛围,开设“敬老月”活动专题、专栏、专版,着力营造“敬老爱老助老,全民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敬老月”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把“敬老月”活动纳入年度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和考核内容,紧密结合“老年节”的庆祝活动,广泛组织和动员各种社会力量,精心策划,周密部署,有序开展。各老龄委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明确责任部门,分解细化内容,提供相应支持。县(区)老龄委办要充分履行牵头协调职能,加强宏观引导、活动示范、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活动稳步推进。
(二)面向基层,注重实效。各级各部门要把“敬老月”活动的着力点放在基层,结合“精准扶贫”工作把“敬老月”活动关爱的重点对象明确为高龄、空巢、失独、失能、困难老人,要把活动重点放在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上,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真真切切让老年人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关怀和温暖。
各县(区)老龄委办、市老龄委成员单位于10月25日前将“敬老月”活动总结报市老龄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