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菏泽市集体户口孩子落户办理流程及迁移手续【完整版】

时间:09-26编辑:佚名 户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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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最新或2022(历届)年集体户口孩子落户最新办理流程及迁移手续

  记者8日从省公安厅获悉,为贯彻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新要求,适应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人口管理的新形势,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9月8日,山东省公安厅印发《山东省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共13章135条,对立户分户、户口登记、注销和迁移、项目变更更正、证件管理、办理程序及时限、便民服务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基本涵盖了各类户口登记事项。

  《规范》突出五个方面服务经济发展惠及民生

  一、依法登记户口,禁止设立前置条件。《规范》进一步明确了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一个户口,努力实现全国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今后,出生医学证明将作为我省公民办理出生登记的主要凭证。对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或者打拐解救的弃婴、儿童,以及滞留社会救助管理机构3个月以上且无法查询核实身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可以由社会福利(救助)机构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二、建立“社区集体户”,解决“无处”落户难题。本着便民利民原则,提出了根据户口管理需要建立“社区集体户”的做法,用以登记在社区既不符合设立家庭户条件、又不符合集体户落户条件的人员户口。今后,群众生活中遇到的房屋产权出售后,户口无处可落的类似问题得以解决。

  三、放宽集体户设立条件,租赁房产也可以申请。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需要设立集体户的,可以凭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合法稳定办公场所权属证明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用以登记在就业地无直系亲属且无合法稳定住所的本单位职工。

  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除性别变更更正、出生日期更正以及公安部明确规定由设区市公安机关核准的户口登记事项外,其他事项均下放到县级以下公安机关核准,对符合规定可以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理;需要上报审批的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在全省全面推进户口“网上迁移”,迁入地公安机关按照当地户口准入条件提供一站式服务。另外,公安派出所可以根据新生儿取名需求,提供本市、县范围内重姓名人数查询服务。

  五、规范办理户口登记程序,建立完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公安机关受理户口登记事项,实行首接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管理制度。公民办理户口事项,接待的首位民警是首问责任人,对职责内的事项要及时办理,职责外事项,要向群众说明情况并积极引导。接待民警应当一次性告知所必须具备的材料、办理程序和时限;对群众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一次性书面告知其应当补办的材料。

  明确公民权利义务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公民办理户口登记以及户口登记项目发生变化后,应当由本人及时主动到公安机关申报,公民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户口办理出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对当事人虚报(假报)户口、冒名顶替他人户口或者通过其他欺骗手段办理户口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骗领的户口证件,依法收缴,并撤销相应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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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城是农民进城落户首选”、“子女能接受良好教育是农民进城落户的第一驱动力”、“七成以上农民认为土地是家庭最重要权益”……在山东省今年开展的人口市民化相关调研中,一部分调研结果显示受大城市受落条件、生活水平等限制,省内农民的进城意愿正在向就近县城倾斜。大众网记者从昨天省政协召开的“促进农村转移人口更快更好融入城市情况通报会”上了解到,济南、青岛两市拟研究出台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全面取消购房、投资纳税等落户限制,大大降低农民到济青等大城市落户的门槛。

  省内近千万人“城乡两栖” 流动人口进城落户意愿不足4成

  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等相关负责人在会上介绍,截至最新或2022(历届)年底,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47.5%,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7.01%,二者仍相差约10个百分点。近千万人长期在城镇居住生活而没有落户,不能公平享受城镇公共服务,巨大的消费潜力和推动经济发展作用难以有效发挥。

  然而另一方面,尽管不少农民长期在大城市居住生活,他们进入大城市落户的意愿却并不高。根据省公安厅今年初组织的专题调研,对6000名城镇流动人口落户城镇意愿抽样调查显示:仅有39.4%的城镇流动人口愿意将户口迁入城市。受土地升值预期、农村权益难以割舍、城镇生活成本太高等原因,大多数农业转移人口不愿到城镇落户。

  “造成这种‘人户分离’和‘城乡两栖’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总结了如下几个原因:首先是农民进城存在后顾之忧,附着在土地以及农民身份上的权益、资产很难随着户口的迁移而转移,迁户口对他们来讲意义不大。其次是农民工在城市生存能力不足,就业、缴纳保险、购房等均存在水平偏低或难以实现的问题。另一方面,当前户籍改革制度还不彻底,部分地方对农业转移人口原户籍地、城镇居住时间、住房面积等仍有一定要求。受上述主客观因素影响,农业转移人口进入济南、青岛等大城市落户的积极性并不高,为全面融入城镇工作带来了诸多困难。

  进城上学是落户驱动力,未来随迁子女有望就近入学

  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意愿降低,这是否意味着大城市的吸引力正在下降呢?我省今年开展的人口市民化相关调研调研结果显示,适婚青年是进城落户的主力军,子女能接受良好教育是农民进城落户的第一驱动力。对于年轻人和有孩一族来说,大城市的公共服务、发展前景、教育等资源仍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据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最新或2022(历届)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共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73.02万人,占比7.41%。具体到各市,在校的随迁子女主要集中在青岛、烟台、临沂、济南四市,共计38.37万人。另外,烟台市、威海市在校随迁子女比例已经超过20%,全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数量庞大,且分布不均。

  为加强随迁子女入学保障工作,我省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全面消除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解决大班额工作各地累计完成新建中小学203所、改扩建中小学387所,新聘任教师28878人。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推进各地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对于具有固定住所、能够提供入学基本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将其子女统一纳入学区安排。将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不得将学籍作为入学和转学条件,及时处理学籍变动信息,确保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对于“固定住所”的要求,省教育厅相关人士解释,可以是买房,也可以是租房达到一定期限,具体要视各地区教育资源紧张程度而定。

  济青两市拟取消购房落户限制,租房就能落集体户

  一方面是农民进入受多方因素制约,进城落户意愿降低;另一方面是适婚青年、上学子女进入大城市落户的刚性需求普遍存在。归根结底,进一步推动户籍制度改革或将成为改善上述矛盾的重要动力。

  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除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外,其他城市不得采取要求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积分制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济南市辖区人口365万人、青岛市辖区人口373万,均不属于超大和特大城市,需要全面取消购房、投资等限制性措施,最大限度地放宽城镇落户门槛,为农业转移人口到城镇落户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

  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指导济南、青岛两市尽快出台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全面取消购房、投资纳税、积分制等落户限制,降低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推动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到城镇落户。此外,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居住在制度,保障流动人口与居住地城镇居民享有同等便利和公共服务,增强流动人口对居住城镇的认同感、归属感。

  另一个好消息是,下一步省公安厅将继续创新户口登记管理,出台《山东省户口登记管理规范》,放宽单位集体户设立条件,建立社区集体户。也就是把户口放到社区里,让在城镇租房的农业转移人口也能有条件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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